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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报告一、未收到征地补偿可以施工吗--没有法律依据
未收到征地补偿不可以施工,国家征收土地的需要按照法定的程序进行。《土地管理法》第47条,当中明确的规定,国家征收土地的情况之下,是需要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此公告的。
引用法规
[1]《土地管理法》 第47条
二、征地如何进行安置补偿?
有。1、登记机关征地公告指定的政府土地行政管理部门。市国土资源局或者合浦县国土资源局按职能范围履行登记机关之职。
2、登记申请人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所有权人是指拥有土地所有权的村委会,或者村民小组(生产队).使用权人一般指承包土地的人、房屋等建筑物的主人等。
3、登记期限征地公告规定的期限。
4、登记所需材料土地权属证书、地上附着物产权证明等文件。证明土地所有权、使用权或者房屋所有权等证书,比如1962年的“四固定”证、山界林权证、房产证等等。
5、不办理登记的后果补偿以市、县国土资源局的调查为准。可能有的村集体不同意征地,或者征地补偿标准低,因此不愿意办理登记;或者错误认为不办理登记,国家的征地机关就执行不了;或者由于特殊原因没有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办理登记,担心得不到补偿。这些想法是错误的、担心是多余的,办不办理登记,都不影响征地的进行,也不影响补偿,只不过补偿的数额以土地部门的调查为准。
五、征地后安置补偿的规定
有。1、登记机关征地公告指定的政府土地行政管理部门。市国土资源局或者合浦县国土资源局按职能范围履行登记机关之职。
2、登记申请人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所有权人是指拥有土地所有权的村委会,或者村民小组(生产队).使用权人一般指承包土地的人、房屋等建筑物的主人等。
3、登记期限征地公告规定的期限。
4、登记所需材料土地权属证书、地上附着物产权证明等文件。证明土地所有权、使用权或者房屋所有权等证书,比如1962年的“四固定”证、山界林权证、房产证等等。
5、不办理登记的后果补偿以市、县国土资源局的调查为准。可能有的村集体不同意征地,或者征地补偿标准低,因此不愿意办理登记;或者错误认为不办理登记,国家的征地机关就执行不了;或者由于特殊原因没有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办理登记,担心得不到补偿。这些想法是错误的、担心是多余的,办不办理登记,都不影响征地的进行,也不影响补偿,只不过补偿的数额以土地部门的调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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