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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报告一、分公司和总公司是否承担连带责任,法律怎样规定
分公司和总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因为相关法律规定,分公司虽然领取营业执照,独立进行诉讼,但是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也可以先由分公司承担,不足的再由总公司承担。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一十五条公司不得直接或者通过子公司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提供借款。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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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规
[1]《公司法》 第一百一十五条
[2]《公司法》 第十四条
二、关于总公司和分公司法律责任承担的相关问题
1、 总公司和分公司的法律责任承担是分公司的债务由总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当然可以先由分公司的全部财产承担,不足的,
2、公司不得直接或者通过子公司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提供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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