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搜索
  • 通知
当前位置:
首页
>
法律知识
>
诉讼仲裁
>
司法文书
>
医疗事故赔偿责任认定

医疗事故赔偿责任认定

诊断报告 报告编号:NO.20241223*****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司法文书主要包括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如判决书、裁定书等;也包括不直接发生法律效力,但对执行法律有切实保证作用的文书。

一、医院在医疗事故责任认定中的义务,责任认定

(一)关于医疗事故责任程度的认定对于责任程度的判定,《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和卫生部《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做出了规范,《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专家鉴定组应当综合分析医疗过失行为在导致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作用、患者原有疾病状况等因素,判定医疗过失行为的责任程度。医疗事故中医疗过失行为责任程度分为

1、完全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

2、主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

3、次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次要作用。

4、轻微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绝大部分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轻微作用。显然,通过责任程度的判定,分清疾病参与度和过失行为在事故中的作用,为医患双方协商、行政部门处理或法院判决提供了处理的依据,充分体现了不违法不承担责任,有多大责任承担多大责任份额的原则。(二)可以直接认定医院方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形1、医疗机构对重要的医疗风险不履行告知义务;

2、医疗机构举证不能,如病历丢失,被证明病历虚假,超过举证期限不举证等;

3、医疗机构医务人员非法行医,如无上级医师指导的实习医师独立诊治病人造成损害后果;

4、提供不合格的药品或医疗器械;

5、医疗过错非常明显的,如超药典剂量用药造成损害后果的,应当做药物过敏实验而未做的,护理人员打错针或发错药的,开错手术部位的等;

6、其他。

引用法规
[1]《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 第三十六条

二、医疗事故责任如何认定,医疗损害赔偿的条例是如何规定的。

一、医疗事故责任划分比例《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医疗事故中医疗过失行为责任程度分为

1、完全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赔偿全部损失的100%)

2、主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赔偿全部损失的60-

90%)

3、次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次要作用。(赔偿全部损失的20-

40%)

4、轻微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绝大部分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轻微作用。(赔偿全部损失不超过10%)实践中还存在对等责任即医、患双方各负担50%。责任程度的不同,对于赔偿数额的影响较大,显不了过错程序与承担责任一致的原则,比原《医疗事故处理办法》确定的只要鉴定为事故不考虑责任程度一律承担100%赔偿的较为公正、合情合理。二、医疗事故责任的抗辩事由医疗事故纠纷中的抗辩事由,是指医疗单位为对抗患方的诉讼请求,使己方免除或减轻民事责任而提出的事实理由。《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医疗事故,医疗单位不承担民事责任

1、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紧急医学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

2、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意外的;

3、在现在医学科学技术条件下,发生无法预料或不能防范的不良后果的;

4、无过错输血感染造成不良后果的;

5、因患方原因延误诊疗导致不良后果的;

6、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良后果的。这里要注意的是2、,

3、两种情形,即医疗风险。医疗风险,是在医疗行为过程中可能发生患者人身损害的偶然事件,是指在现有医学科学技术条件下,发生的无法预料或者不能防范的不良后果。这种风险在实践中主要表现为医疗意外及并发症。医疗意外,是指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者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了不良后果,以及在现在医学技术条件下,发生无法预料或不能防范的不良后果。医疗意外的发生,并不是医务人员的医务过失所致,而是患者自身体质变化和特殊病种结合在一起突然发生的,且医务人员本身和现代医学科学技术不能预见和避免,故其可作为医疗事故的抗辩事由。并发症,是指诊疗护理过程中,由于一种疾病合并发生另一种疾病,而后一种疾病是医务人员难以预料和防范的。它有三个基本特征

1、后一种或几种疾病的发生是由前一种病症所引起的;

2、后一种疾病的出现具有突发性,即前后疾病之间不具有自然规律上的因果关系,只具有偶然的因果关系;

3、后一种疾病的出现并非由于医务人员的过失所导致。 《条例》中规定,并发症可以作为医疗事故的抗辩事由。但有两个前提条件一,必须有充分的医学事实证明某种损害后果确实常常伴随某种手术发生;二,证明在施治过程中确无违法行为。一些可以预见的医疗风险,如激素的副作用等,医方在治疗前己向患者充分说明并征得其同意且治疗过程中,医方无违法行为时,同样可以作为民事责任的抗辩事由。还有一种情况,即疾病的自然发展。若医院在为患者诊断治疗期间,患者的病情加重,但医院却无法确诊,因而难以对其进行治疗造成损害后果的发生,但该损害后果的发生,并非因医疗行为所致而是疾病的自然发展。此时,若医方可以证明该后果实际上是因疾病的自然发展所致,而非因医疗行为所致则可以此作为抗辩事由。

引用法规
[1]《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 第三十六条

三、医疗事故责任赔偿的标准是什么,法律上如何认定

一旦确定为医疗事故,则院方需要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规定的标准,进行赔偿。赔偿的项目有医疗费,陪护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包括造成病人残疾以后的残疾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误工费,陪护人的交通费,还包括了将来病人一旦死亡,被抚养人生活费,丧葬费,精神抚慰费。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的规定,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以上是对这个问题的解答。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
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温馨提示】听律网网27万+注册律师日常科普法律干货,若当前有棘手的法律问题,可以点击一对一快速咨询律师,从专业角度给你最合适的解决方案。

引用法规
[1]《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五十条
[1]《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五十条
[1]《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五十条

阅读此文章的还浏览了

声明:文章内容系听律网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互联网相关信息整理发布。如若侵权或内容有误请点击【意见反馈】提交信息,我们将根据规定及时进行处理。
本站内容禁止采集搬运。
阅读文章后仍有疑问律师在线解答
在线咨询

司法文书法律知识

  • 集体诉讼起诉状怎么写知识产权纠纷赔偿与效力
    法律分析起诉状是自己写和去法院写都是可以的,起诉状中应当有的包括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四
    2026-05-13 4次阅读
  • 共同共有特征及民法典规定处理
    司法文书主要包括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如判决书、裁定书等;也包括不直接发生法律效力,但对执行法律有切实保证作用的文书。
    2026-05-13 34次阅读
  • 律师自己写书起诉书有法律效力吗
    一、【法律意见】可以自己写。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或提起其他民事诉讼的,应该向法院提交符合要求的民事诉状,而民事诉状可以根据法院免费提供的诉状格式进行填写,也可以由自己来书写,只要符合要求就可以。另外,当事人在到法院立案时,除提交诉状外,还应该提交以下的证据和材料1、原、被告及小孩的身份信息证明;2、夫妻双方的结婚证明;3、需要进行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的清单及证据。二、【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
    2026-05-12 9次阅读
  • 公司法清算组责任与法律规定
    司法文书主要包括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如判决书、裁定书等;也包括不直接发生法律效力,但对执行法律有切实保证作用的文书。
    2026-05-11 2次阅读
  • 商洛律师医疗纠纷收费多少,起诉状怎么写
    答辩人______医院(医疗机构名称,要全称),______(详细地址),(负责人)姓名______,职务______。答辩人因______(患者姓名)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一案,提出如下答辩此处为正文部分(正文部分主要陈述反驳的意见和理由,可分两段写,一段写事实,一段写理由)事实___________理由_____________此致______市医学会答辩人______医院___年___月__日附本案病历材料一部以上是对医疗纠纷答辩状该怎么写啊有啥格式的回答。
    2026-05-11 7次阅读
  • 医疗纠纷起诉流程及赔偿管辖律师费用
    司法文书主要包括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如判决书、裁定书等;也包括不直接发生法律效力,但对执行法律有切实保证作用的文书。
    2026-05-10 2次阅读
  • 民法典欺诈规定与法人起诉条件
    司法文书主要包括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如判决书、裁定书等;也包括不直接发生法律效力,但对执行法律有切实保证作用的文书。
    2026-05-10 3次阅读
  • 进出口商品检验法第49条实施条例第59条责任
    司法文书主要包括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如判决书、裁定书等;也包括不直接发生法律效力,但对执行法律有切实保证作用的文书。
    2026-05-10 3次阅读
  • 无相对人意思表示效力怎么认定
    司法文书主要包括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如判决书、裁定书等;也包括不直接发生法律效力,但对执行法律有切实保证作用的文书。
    2026-05-09 9次阅读
  • 医疗纠纷处理方式及法律依据与赔偿
    你好,医疗纠纷怎么处理的方法是第一,发生医疗纠纷后,首先医患双方可以进行协商调解,达成协议,纠纷处理结束。第二,如果双方协商不成,医患任何一方均可向主管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处理请求。请求进行医学鉴定,根据鉴定结果,协调双方承担相应责任。达成调解协议,纠纷处理结束。第三,如果不服协调,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跳过第一、第二,直接向法院起诉。法院会根据案情,委托鉴定机构进行司法鉴定。并根据鉴定结果,做出依法判决。
    2026-05-08 3次阅读

司法文书律师说法

在线咨询律师
司法文书律师
朱静涛
北京市博儒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市辖区-朝阳区
在线咨询
曾维锋
湖北图盛律师事务所
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恩施市
在线咨询
李送妹
北京市京师(上海)律师事务所
上海市--
在线咨询
王晨贺
河南省-郑州市-新郑市
在线咨询
杨秀梅
山东涵诺律师所
山东省-德州市-德城区
在线咨询
一对一服务
一对一服务
一对一专业解答咨询
服务保障
服务保障
平台律师均经过三重认证
高效解答
高效解答
快速咨询,快速响应
平台监督
平台监督
平台全程监督律师办案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