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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班3小时如何算加班工资?
员工加班三小时,按照平时工资的两倍或者三倍计算加班费就可以,劳动者的加班工资是按照加班时间来确定的,在工作日加班的给1.5倍的工资,在休息日加班的给两倍的工资,在法定节假日加班给三倍工资。
二、加班费按加班工资算吗?
1、职工加班费的基数可以由企业和职工协商来确定,否则企业应按照劳动者本人正常劳动应得的工资确定。
2、加班费的发放额按照工资基数核算,国家规定的加班费一般情况是工资的150%,双休日加班是工资的200%,国定假日加班是工资的300%。加班费是指劳动者按照用人单位生产和工作的需要在规定工作时间之外继续生产劳动或者工作所获得的劳动报酬。劳动者加班,延长了工作时间,增加了额外的劳动量,应当得到合理的报酬。对劳动者而言,加班费是一种补偿,因为其付出了过量的劳动;对于用人单位而言,支付加班费能够有效地抑制用人单位随意地延长工作时间,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三、加班加班工资是否需要计入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法》 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四、劳务报酬所得; 五、稿酬所得; 六、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七、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八、财产租赁所得; 九、财产转让所得; 十、偶然所得; 十一、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加班属于上面第四条,现在你应该清楚加班计入个人所得税吗了。
引用法规
[1]《个人所得税法》 第二条
[2]《个人所得税法》 第四条
四、收入证明加班工资算吗?
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先按同等时间安排其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支付劳动者加班工资;法定节假日(元旦、春节、劳动节、国庆节)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支付劳动者加班工资1、在标准工作日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
2、 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
3、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
1、如果劳动合同有明确约定工资数额的,应当以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作为加班费计算基准。应当注意的是,如果劳动合同的工资项目分为“基本工资”、“岗位工资”、“职务工资”等,应当以各项工资的总和作为基数计发加班费,不能以“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或“职务工资”单独一项作为计算基数。
2、如果劳动合同没有明确约定工资数额,或者合同约定不明确时,应当以实际工资作为计算基数。凡是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都属于实际工资。
3、在确定职工日平均工资和小时平均工资时,应以每月工作时间为20.92天和167.4小时进行折算。
4、实行计件工资的,应当以法定时间内的计件单价为加班费的计算基数。
5、加班费的计算基数低于当地当年的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以日、时最低工资标准为基数。对于用人单位违反法律、法规强迫劳动者加班的,劳动者有权拒绝。如不给加班费,不按法律规定补休的,劳动者均有权拒绝。在计算加班工资的时候,有几个点是必须要考虑到的,实际安排加班的时间段、加班的时间长度以及员工的工资计算,这三个因素缺少其中之一,那都无法计算出最终的加班工资。而对于加班工资的计算标准,国家也有统一的规定,不允许用人单位擅自与员工约定。
五、不定时工作制周末加班费如何算,工作制加班费是什么意思。
不定时工作制是相对标准工时工作制而言的一种特殊的工时制度。《劳动法》第39条规定“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36条、第38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不定时工作制周末加班费一般是没有的,不定时工作制,没有固定工作时间的限制,是针对因生产特点、工作性质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的关系,需要连续上班或难以按时上下班,无法适用标准工作时间或需要机动作业的职工而采用的一种工作时间制度。
引用法规
[1]《劳动法》 第39条
[2]《劳动法》 第36条
[3]《劳动法》 第38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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