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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报告一、股东侵占公司财产起诉,有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
1、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属于犯罪数额较大,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2、犯罪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三百万元的,属于数额巨大,依法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贪污受贿罪的量刑标准
1、数额在3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属于数额较大,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3万元,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其他较重情节,应予立案,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贪污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防疫、社会捐助等特定款物的;
曾因贪污、受贿、挪用公款受过党纪、行政处分的;
曾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追究的;
赃款赃物用于非法活动的;
拒不交待赃款赃物去向或者拒不配合追缴工作,致使无法追缴的;
造成恶劣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2、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三百万元的,属于数额巨大,数额在十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涉嫌上述六种情形之一的,为其他严重情节,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3、数额在三百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数额在一百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三百万元,涉嫌上述六种情形之一的,为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二、贪污公款怎么判?
贪污公款数额在三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三百万元的,应依法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在三百万元以上的,应当依法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这只是一般的量刑幅度,会受到其他特别情节影响。
三、以贿赂罪量刑标准
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三百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巨大”
二、公司大股东职务侵占罪怎么判,公司大股东职务侵占罪
你好,你咨询的公司股东职务侵占罪构成吗,这个占有公司财产的股东构成职务侵占罪吗构成职务侵占罪的条件主要是1、必须是利用自己的职务上的便利,所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是指利用职权及与职务有关的便利条作。
2、必须有侵占的行为。
3、必须达到数额较大的程度如果仅有非法侵占公司、企业及其他单位财物的行为,但没有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则也不能构成本罪。股东作为公司的出资人,不一定在公司有职务,不一定属于公司员工。如果该股东同时是公司职员,利用职务便利侵占资金,构成职务侵占罪。如果不是公司职员,系财产权属民事纠纷。二、职务侵占罪量刑标准[刑法条文第二百七十一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第一百八十三条第一款 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故意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进行虚假理赔,骗取保险金归自己所有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的规定定罪处罚。[相关法律《公司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 董事、监事、经理利用职权收受贿赂、其他非法收入或者侵占公司财产的,没收违法所得,责令退还公司财产,由公司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合伙企业法》第六十八条 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中,将应当归合伙企业的利益据为己有的,或者采取其他手段侵占合伙企业财产的,责令将该利益和财产退还合伙企业;给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引用法规
[1《公司法》 第一百一十四条
[1《合伙企业法》 第六十八条
三、股东侵占公司财产罪立案标准,应该如何处理
法律分析
股东侵占公司财产的,一般会涉嫌职务侵占罪,其立案标准是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6万元以上的,应当立案追诉。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
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的职务侵占罪中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的数额起点,按照本解释关于受贿罪、贪污罪相对应的数额标准规定的二倍、五倍执行。
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的挪用资金罪中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以及“进行非法活动”情形的数额起点,按照本解释关于挪用公款罪“数额较大”“情节严重”以及“进行非法活动”的数额标准规定的二倍执行。
刑法第一百六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中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的数额起点,按照本解释第七条、第八条第一款关于行贿罪的数额标准规定的二倍执行。
引用法规
[1《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一条
[2《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百六十三条
[3《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百七十一条
[4《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百七十二条
[5《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百六十四条
[6《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七条
[7《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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