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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报告一、放弃继承必须本人签署声明吗,法律规定是什么
放弃继承权所写的声明书,需要本人亲自签署,作出放弃继承权的表示,在自愿的前提下,继承人可以放弃继承权,要在继承开始之后,遗产处理之前提出,放弃继承权之后是不能反悔的。
二、如何办理放弃继承权,怎么办理,放弃继承权流程
1、放弃继承权公证的管辖。 当事人申办放弃继承权公证,应当到其住所地或行为发生地的公证处提出申请。
2、对放弃继承权公证的申请。 继承权是公民的一项重要民事权利,是公民依法继承他人遗产的的权利。因此,放弃继承权公证必须由继承人亲自为之,不允许他人代理,当事人到公证处有困难的,公证处可派公证员到遗嘱人的居住地办理。
3、申办放弃继承权公证应提交的材料。 申办理放弃继承权公证时,应当逐项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的身份证明,如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 2被继承人死亡的证明。被继承人死亡前,放弃继承权不具有实际的法律意义。 3本人与被继承人关系的证明。可以由所在单位、所在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提供,只要能证明其确实享有继承权即可。 4本人签字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 规定,公证处办理放弃继承公证,要向当事人讲明他的权利、义务及其放弃继承权将引起的法律后果,使当事人对自己行为的性质和将要产生的影响有明确的认识。公证处应将上述情况记录在公证笔录上,笔录应让当事人核对并签名。
4、对放弃继承权公证的审查和注意事项。 办理放弃继承权公证,公证处应重点审查 1当事人的身份、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以及是否确实享有继承权; 2当事人放弃继承权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有无受胁迫、受欺诈等影响其真实意思表示的事实存在; 3被继承人的死亡日期,以及放弃继承权的意思表示是否在法定期限内做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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