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听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商能否只建设用地使用权不上面建筑物的相关内容知识,希望可以为您提供帮助。
一、是否可以只转让建设用地使用权,不转让上面建筑物?
不可以只转让建设用地使用权,不转让上面建筑物。
法律规定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互换、出资或者赠与的,附着于该土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一并处分。因此,不可以只转让建设用地使用权,不转让上面建筑物。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五十六条,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互换、出资或者赠与的,附着于该土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一并处分。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三百五十六条
二、能否只转让建设用地使用权而不转让上面建筑物?
不可以只转让建设用地使用权,不转让上面建筑物。法律规定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互换、出资或者赠与的,附着于该土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一并处分。因此,不可以只转让建设用地使用权,不转让上面建筑物。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五十六条,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互换、出资或者赠与的,附着于该土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一并处分。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三百五十六条
四、"针对能否只转让建设用地使用权而不转让上面建筑物?"
不可以只转让建设用地使用权,不转让上面建筑物。
法律规定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互换、出资或者赠与的,附着于该土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一并处分。因此,不可以只转让建设用地使用权,不转让上面建筑物。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五十六条,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互换、出资或者赠与的,附着于该土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一并处分。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三百五十六条
五、可以转让建设用地使用权而不转让上面建筑物吗?
不可以只转让建设用地使用权,不转让上面附着的建筑物。“房随地走,地随房走”原则,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互换、出资或者赠与的,附着于该土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一并处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五十六条【建筑物等设施随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流转而一并处分】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互换、出资或者赠与的,附着于该土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一并处分。
听律网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五十六条
六、"如何转让建设用地使用权而不转让建筑物"
不可以只转让建设用地使用权,不转让上面建筑物。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以建筑物抵押的,该建筑物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以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的,该土地上的建筑物一并抵押。
七、"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能否在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下获得?"
不能证明。
八、开发商有权向土地使用人索要花费,但合约不完善,应否拥有多余的建筑面积?
不是的,土地被征收后按照征收时的用途招标进行建设。政府是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房屋和土地。征收时开发商不能够介入
九、市政府是否可以出让地上和地下的建设用地使用权?
《民法通则》,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在土地的地表、地上或者地下分别设立。新设立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得损害已设立的用益物权。因此,该市政府有权出让地上和地下的建设用地使用权。
十、工业用地使用权是否可以过户?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工业用地上建的房子也是可以买卖的,只是比较麻烦。需要注意的是,这套房屋土地仍为国家所有,使用年限约为40年,比70年使用年限的普通住宅短很多。这套房屋土地证上标明使用期限一般约34年左右。一般有中介公司认为,工业用地上的住房,必须要转变土地性质才能上市交易。否则可能存在非法操作,因为土地性质一般很难发生变更。工业用地上的房子拿来当住宅使用,这种做法没有按实际用途进行操作,可能会有风险。在正常交易之前,这块土地必须先由工业用地转变为经营性用地。并且,土地变更必须先在规划用途上进行确定,然后需要重新进行招拍挂,“原土地使用权人不一定还能继续使用该宗地块。变更土地性质后的房产,如果已经获得房产证,还是能够正常过户的。只是土地性质需在国土局转,变更之后土地性质仍保持工业用地性质。
十一、"只有土地使用权,其他证件还没有办理的开发商可行吗?"
不知道你是想问什么?!是指在这种情况下预订购买商品房吗?那真得开发商的资质、信誉等多方面情况综合判断了!不过好像这种情况应该是不允许预售的!
十二、"公司能否使用无土地使用证建造厂房"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是建设单位在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征用、划拨土地前,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确认建设事项位置和范围符合城市规划的法定凭证,是建设单位用地的法律凭证。无此证的用地单位属违法用地,房地产商的售房做法也属违法,不能领取房地产权属资料《建设用地准许书》是建设单位或者个人的用地申请按照法定流程经准许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向建设单位或者个人颁发的允予使用建设用地的资料,是建设单位或者个人依法使用土地进行开发建设的法律凭证。按照国家限定,《建设用地准许书》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填写和颁发。《国有土地使用证》是证明土地使用者(单位或个人)使用国有土地的法律凭证,受法律保护。阅读此文章的还浏览了
以上这些听律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商能否只建设用地使用权不上面建筑物的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可以咨询听律网相关律师。 更多法律知识,欢迎关注听律官方微信《听律网》,继续查看更多相关专题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