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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盗窃公私财物并造成财物损毁的处理
盗窃公私财物并造成财物损毁的,按照下列规定处理:二、盗窃公私财物并造成财物损毁的处理
1、采用破坏性手段盗窃公私财物,造成其他财物损毁的,以盗窃罪从重处罚;同时构成盗窃罪和其他犯罪的,择一重罪从重处罚;
2、实施盗窃犯罪后,为掩盖罪行或者报复等,故意毁坏其他财物构成犯罪的,以盗窃罪和构成的其他犯罪数罪并罚;
3、盗窃行为未构成犯罪,但损毁财物构成其他犯罪的,以其他犯罪定罪处罚。
三、"盗窃与毁损公私财物的定罪如何认定?"
1实施盗窃犯罪,造成公私财物损毁的,以盗窃罪从重处罚;又构成其他犯罪的,择一重罪从重处罚;
2盗窃公私财物未构成盗窃罪,但因采用破坏性手段造成公私财物损毁数额较大的,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定罪处罚;
3盗窃后,为掩盖盗窃罪行或者报复等,故意破坏公私财物构成犯罪的,应当以盗窃罪和构成的其他罪实行数罪并罚。
法律依据
四、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权造成损害的处理规定
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权造成损害的,按照我国的《国家赔偿法》进行处理。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权造成损害的,按照下列规定处理:1.处罚款、罚金、追缴、没收财产或者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返还财产;
2.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解除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造成财产损坏或者灭失的,依照本条第三项、第四项的规定赔偿;
3.应当返还的财产损坏的,能够恢复原状的恢复原状,不能恢复原状的,按照损害程度给付相应的赔偿金;
4.应当返还的财产灭失的,给付相应的赔偿金;
5.财产已经拍卖或者变卖的,给付拍卖或者变卖所得的价款;变卖的价款明显低于财产价值的,应当支付相应的赔偿金;
6.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的,赔偿停产停业期间必要的经常性费用开支;
7.返还执行的罚款或者罚金、追缴或者没收的金钱,解除冻结的存款或者汇款的,应当支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8.对财产权造成其他损害的,按照直接损失给予赔偿。《国家赔偿法》第三十六条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权造成损害的,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1.处罚款、罚金、追缴、没收财产或者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返还财产;
2.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解除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造成财产损坏或者灭失的,依照本条第三项、第四项的规定赔偿;
3.应当返还的财产损坏的,能够恢复原状的恢复原状,不能恢复原状的,按照损害程度给付相应的赔偿金;
4.应当返还的财产灭失的,给付相应的赔偿金;
5.财产已经拍卖或者变卖的,给付拍卖或者变卖所得的价款;变卖的价款明显低于财产价值的,应当支付相应的赔偿金;
6.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的,赔偿停产停业期间必要的经常性费用开支;
7.返还执行的罚款或者罚金、追缴或者没收的金钱,解除冻结的存款或者汇款的,应当支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8.对财产权造成其他损害的,按照直接损失给予赔偿。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国家赔偿法》 第三十六条
五、盗窃公私财物,建议委托律师辩护,以争取从轻处罚。
盗窃罪rn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屡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nrn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解决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rn 第一条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限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rn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能够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限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准则,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准许。rn在跨地区运行的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盗窃地点不能查证的,盗窃数额可否达到“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应当受理案件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确定的有关数额准则认定。rnrn 有意毁坏财物罪rn 《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有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nrn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刑法》 第二百六十四条
[1]《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解决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2]《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解决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百六十四条
[1]《刑法》 第二百七十五条
六、"中国刑法中的故意损毁财物犯罪数额标准"
四、故意损毁财物(第49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较重,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一)故意损毁公私财物价值在在1000元以上的;(二)多次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三)故意损毁公私财物,手段特别恶劣的;(四)故意损毁残疾人、孕妇、未成年人、60周岁、低保人员、丧失劳动能力的人、外国人财物的;(五)故意损毁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等特定物品的;(六)损毁公共设施的;(七)故意损毁公私财物,拒绝赔偿损失的;(八)损毁的财物难以恢复,严重影响受害人生活的;(九)有故意损毁公私财物前科劣迹的。
七、破坏性手段盗窃造成财产损毁,如何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的规定采用破坏性手段盗窃公私财物,造成其他财物损毁的,应当以盗窃罪从重处罚;同时构成盗窃罪和其他犯罪的,择一重罪从重处罚。具体到本案,周某的行为同时构成盗窃罪和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应当择一重罪从重处罚。由于两个罪名均有几个量刑档次,因而最终的定罪处罚取决于周某在不同罪名下应处刑罚的轻重。《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第一百七十五条的规定,周某的盗窃行为的量刑幅度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周某的故意毁坏公私财物行为的量刑幅度是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后者显然重于前者,因此对周某的行为应当以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从重处罚。当代检察官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一条
[1]《刑法》 第二百六十四条
[2]《刑法》 第一百七十五条
八、"盗窃、盗窃、抢夺他人财物的处理方法"
可能被追究刑沪缉高垦薨旧胳驯供沫事责任。如果不够当地量刑起点,应给予治安行政处罚,拘留或并处罚款。抢夺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公开夺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是中国刑法第五章侵犯财产罪中的一项罪名,是介于盗窃罪与抢劫罪之间的一种犯罪形态。抢夺罪量刑标准【发布部门】最高人民【发布日期】2002.
07.
20【实施日期】
2002.
07.
20【时效性】现行有效犯抢劫罪,数额较大的(人民币500至2000元以上),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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