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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固定资产可以抵扣进项税吗?
您好,固定资产进项税抵扣范围在法律中有明确规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 》第二十七条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规定,用于集体福利的不动产的进项税额是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
引用法规
[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 》 第二十七条
二、固定资产增值税是不是可以抵扣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第一条明确规定,自2009年1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包括接受捐赠、实物投资,下同)或者自制(包括改扩建、安装,下同)固定资产发生的进项税额,可《增值税暂行条例》和《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凭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和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其中的准予抵扣的固定资产是指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所规定的固定资产范围,即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规定的,“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12个月的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工具、器具等”;对于一般纳税人的不动产以及用于不动产在建工程的购进货物,不准抵扣进项税额。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的不动产和不动产在建工程,即“不动产是指不能移动或者移动后会引起性质、形状改变的财产,包括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均属于不动产在建工程。” 实际工作中,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上附着物难以准确划分。如电力企业输电线路、供水企业供水管道;炼油企业储油罐、输油管道等设备。这类设施和设备,行业核算要求,虽然按固定资产中的设备类管理,但其构建既涉及土建又涉及设备,在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时,难以准确划分其究竟是属于动产还是不动产。 再如输电线路中的铁塔输电线主要由铁塔、绝缘子、导线、横担、金具、接地装置及基础等组成,其中线路基础是由土建部分构成。因此有人认为该资产应属于地上附着物,其增值税进项税额不能抵扣。以上即为针对固定资产增值税抵扣的问题提供的信息,希望可以帮到您。
引用法规
[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 第一条
[1《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二十一条
[2《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二十三条
三、购买固定资产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抵扣吗
情况,国定资产属于动产如机械设备或者是电子产品的话是可以抵扣的;但是属于不动产如房屋建筑物及其附属物是不可以抵扣的。举个简单的例子,挂壁或者是立式空调是可以抵扣的,但是中央空调不能抵扣,包括电梯也是不能抵扣的。
四、购买固定资产的增值税发票可以抵扣吗
1、购买固定资产除不动产及构筑物附属物外的增值税发票可以抵扣。
2、自2009年1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购进(包括接受捐赠、实物投资,下同)或者自制(包括改扩建、安装,下同)固定资产发生的进项税额(以下简称固定资产进项税额),可《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令第538号,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0号,以下简称细则)的有关规定,凭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和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以下简称增值税扣税凭证)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纳税人允许抵扣的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2009年1月1日以后(含1月1日,下同)实际发生,并取得2009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上注明的或者依据增值税扣税凭证计算的增值税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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