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搜索
  • 通知
当前位置:
首页
>
法律知识
>
环境保护
>
环境污染罪
>
包工头承包工程工人出意外谁负责

包工头承包工程工人出意外谁负责

诊断报告 报告编号:NO.20250105*****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污染环境罪是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罪名做出的补充规定,取消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罪名,改为"污染环境罪"。

一、包工头承包工程,工人出意外谁负责

承包工程出现了事故,比如有人员在工作的时候受伤或是死亡了,工程有倒塌等等的情况,对于承包人来说都承担着比较大的责任,也会因为这些问题而心力交瘁。那么,承包工程出现事故如何认定责任?法律咨询包工头承包工程出意外谁负责?我建筑房子,包工头承包工程,有签订合同,工程意外由包工头负责,与屋主无关.包工头请工人过来施工,工人出意外谁负责?吉林九辩律师事务所孙伟律师回答你好,属于承揽合同的,包工头有资质的情况下一般由包工头承担责任。不然,需要承担连带责任。孙伟律师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有关

二、挂靠人与被挂靠人间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是否有效

无效。挂靠,是指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或个人,借用符合资质的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项目并进行实际施工的行为。法律严格禁止挂靠。

风险提示建设工程合同无效的处理

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是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可以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承包人。

2、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建设工程经验收不合格的,按照以下情形处理
(一)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可以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
(二)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验收不合格的,承包人无权请求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
发包人对因建设工程不合格造成的损失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阅读此文章的还浏览了

声明:文章内容系听律网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互联网相关信息整理发布。如若侵权或内容有误请点击【意见反馈】提交信息,我们将根据规定及时进行处理。
本站内容禁止采集搬运。
阅读文章后仍有疑问律师在线解答
在线咨询

环境污染罪法律知识

  • 环境监管失职罪构成要件与法律责任认定
    污染环境罪是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罪名做出的补充规定,取消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罪名,改为"污染环境罪"。
    2026-05-05 23次阅读
  • 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处罚与追诉期规定
    污染环境罪是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罪名做出的补充规定,取消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罪名,改为"污染环境罪"。
    2026-05-05 3次阅读
  • 居民楼下开饭店扰民怎么起诉赔偿
    污染环境罪是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罪名做出的补充规定,取消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罪名,改为"污染环境罪"。
    2026-05-05 31次阅读
  • 污染环境罪判刑标准与最长刑期详解
    污染环境罪是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罪名做出的补充规定,取消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罪名,改为"污染环境罪"。
    2026-04-28 31次阅读
  • 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八条新规与相关条款解读
    污染环境罪是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罪名做出的补充规定,取消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罪名,改为"污染环境罪"。
    2026-04-26 0次阅读
  • 乐山环境污染法律咨询
    污染环境罪是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罪名做出的补充规定,取消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罪名,改为"污染环境罪"。
    2026-02-02 2次阅读
  • 太原环境污染法律咨询
    污染环境罪是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罪名做出的补充规定,取消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罪名,改为"污染环境罪"。
    2026-02-02 1次阅读
  • 任城区环境污染法律咨询
    污染环境罪是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罪名做出的补充规定,取消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罪名,改为"污染环境罪"。
    2026-02-02 2次阅读
  • 鼓楼区环境污染法律咨询
    污染环境罪是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罪名做出的补充规定,取消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罪名,改为"污染环境罪"。
    2026-01-28 7次阅读
  • 24小时免费法律咨询平台
    污染环境罪是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罪名做出的补充规定,取消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罪名,改为"污染环境罪"。
    2026-01-28 13次阅读

环境污染罪律师说法

在线咨询律师
环境污染罪律师
李连胜
海南海大平正律师事务所
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
在线咨询
阮占文
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
在线咨询
唐建国
四川翠云律师事务所
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
在线咨询
贾琦
安徽贾东峰律师事务所
安徽省-宿州市-砀山县
在线咨询
何佩
江西凯莱律师事务所
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
在线咨询
一对一服务
一对一服务
一对一专业解答咨询
服务保障
服务保障
平台律师均经过三重认证
高效解答
高效解答
快速咨询,快速响应
平台监督
平台监督
平台全程监督律师办案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