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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报告一、股东抽逃出资后如何补足
您好!关于您咨询的“公司注销后,原来的债务由谁承担?”问题回复如下 公司进行破产清算的,以其资产承担债务,如果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剩下的债务公司不需要承担,因此公司注销后的债务一般是不需要再承担的。
《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五条 债权人申报债权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第一百八十八条 公司注销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如您情况比较复杂,听律网网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你询听律网网专业律师。
引用法规
[1《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五条
[2《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八条
二、股东借款是否属于抽逃出资?构成股东抽逃出资的有哪些条件
股东的出资,是公司设立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物质基础,股东出资形成公司的全部法人财产,是公司对外承担责任的保证。所谓股东抽逃出资是指股东将已缴纳的出资又通过某种形式转归其所有的行为。其具体表现为,在公司财务账册上,关于实收资本的记载是真实的,并且在公司成立当日足额存入公司账户,后又以违反公司章程或财务会计准则的各种手段从公司转移为股东所有的行为。
三、确定股东认缴出资后抽逃出资承担什么责任,该如何规定的
确认股东出逃出资之后,不仅要承担民事责任,还要承担行政责任,甚至是刑事责任,抽逃出资是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此时股东需要在规定时间内给公司补缴出资,并赔偿公司的实际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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