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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报告一、持票人应当按照什么时间提示付款,法律上如何规定的
专业分析1、见票即付的汇票,自出票日起一个月内向付款人提示付款;
2、定日付款、出票后定期付款或者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自到期日起十日内向承兑人提示付款。
二、持票人提示付款后多长时间到账,法律上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专业分析
持票人应当按照下列期限提示付款
(一)见票即付的汇票,自出票日起一个月内向付款人提示付款;
(二)定日付款、出票后定期付款或者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自到期日起十日内向承兑人提示付款。
风险提示持票人未按照规定期限提示付款的,在作出说明后,承兑人或者付款人仍应当继续对持票人承担付款责任。通过委托收款银行或者通过票据交换系统向付款人提示付款的,视同持票人提示付款。持票人依照规定提示付款的,付款人必须在当日足额付款。
三、规定,持票人行驶追索权,应按票据债务人先
专业分析
第六十一条汇票到期被拒绝付款的,持票人可以对背书人、出票人以及汇票的其他债务人行使追索权。汇票到期日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持票人也可以行使追索权
(一)汇票被拒绝承兑的;
(二)承兑人或者付款人死亡、逃匿的;
(三)承兑人或者付款人被依法宣告破产的或者因违法被责令终止业务活动的。票据法中的规定
四、持票人是否可以行使追索权,法律上是如何确定的
专业分析1、票据持票人与票据的出票人或背书人之间存在真实合法的票据关系。
2、持票人所持有的票据是合法有效的票据。
3、持票人在票据的付款期内向付款人行使了付款提示权即请求权,并取得被拒绝付款的有关证明。
4、持票人主张票据追索权的时间未超过法定的除斥期间。
法律依据
《票据法》第68条,汇票的出票人背书人承兑人和保证人对持票人承担连带责任。持票人可以不按照汇票债务人的先后顺序,对其中任何一人数人或者全体行使追索权。持票人对汇票债务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已经进行追索的,对其他汇票债务人仍可以行使追索权。被追索人清偿债务后,与持票人享有同一权利。
引用法规
[1《票据法》 第68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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