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搜索
  • 通知
当前位置:
首页
>
法律知识
>
刑事辩护
>
刑事诉讼
>
与敲诈勒索罪关联及法律规定

与敲诈勒索罪关联及法律规定

诊断报告 报告编号:NO.20240525*****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一、诽谤罪与敲诈勒索罪的关联包括什么,法律上的具体规定 诽谤罪与敲诈勒索罪的共同点在于二者都是针对特定对象的故意犯罪,不同点在于,敲诈勒索罪和诽谤罪的目的不同、手段不同以及后果不同。敲诈勒索罪是一种侵犯财产权益的犯罪,但是诽谤罪是一种侵害人格权益的犯罪。二、诽谤罪能否向公安报案,

听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与敲诈勒索罪关联及法律规定的相关内容知识,希望可以为您提供帮助。

一、诽谤罪与敲诈勒索罪的关联包括什么,法律上的具体规定

诽谤罪敲诈勒索罪的共同点在于二者都是针对特定对象的故意犯罪,不同点在于,敲诈勒索罪和诽谤罪的目的不同、手段不同以及后果不同。敲诈勒索罪是一种侵犯财产权益的犯罪,但是诽谤罪是一种侵害人格权益的犯罪。

二、敲诈勒索与诈骗罪的竞合规定是怎样的敲诈犯罪与诈骗犯罪的竞合一性

这两种犯罪行为不存在竞合关系,敲诈勒索罪和诈骗罪完全是两种不同的犯罪行为,但是想象竞合的认定标准是,犯罪嫌疑人从始至终只实施了一个犯罪行为,但这一个犯罪行为触犯了数个罪名。

三、敲诈勒索罪如何起诉?构成要件有哪些?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不仅侵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还危及他人的人身权利或者其他权益。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采用威胁、要挟、恫吓等手段,迫使被害人交出财物的行为。

四、敲诈勒索和诈骗罪的竞合如何处理?

1、结合案件的具体情况来处理,想象竞合的处罚原则是从一重罪处罚而不必然是从一重罪再从重处罚,所以,不一定要求一行为侵犯数法益。诈骗行为并不当然触犯敲诈勒索罪的法条,敲诈勒索行为也并不当然触犯诈骗罪的法条;只是当行为同时具有欺骗与恐吓性质时,才同时触犯诈骗罪与敲诈勒索罪,如果不能认定行为同时具有诈骗与恐吓性质、对方同时陷入认识错误与产生恐惧心理,则不能认定为诈骗罪与敲诈勒索罪的想象竞合。

2、其一,行为人仅实施欺骗行为,使被害人陷入认识错误并产生恐惧心理的,只能认定为诈骗罪。

3、其二,行为人仅实施恐吓行为,被害人虽陷入一定认识错误,但完全或主要基于恐惧心理交付财物的,宜认定为敲诈勒索罪,不能认定为诈骗罪与敲诈勒索罪的想象竞合。

4、其三,行为同时具有欺骗与恐吓性质,对方仅陷入认识错误并基于认识错误处分财产,而没有产生恐惧心理的,宜认定为诈骗罪。

5、其四,行为同时具有恐吓与欺骗性质,对方仅产生恐惧心理并基于恐惧心理交付财产,而没有陷入认识错误的,宜认定为敲诈勒索罪。

五、我国法律规定诽谤犯罪的公安立案追诉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1、在出版物中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的规定,分别以侮辱罪或者诽谤罪定罪处罚。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捏造事实诽谤他人”

1、捏造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的;

2、将信息网络上涉及他人的原始信息篡改为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的;

3、明知是捏造的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情节恶劣的,以“捏造事实诽谤他人”论。

3、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1、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五百次以上的;

2、造成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精神失常、自残、自杀等严重后果的;

3、二年内曾因诽谤受过行政处罚,又诽谤他人的;

4、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4、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

1、引发群体性事件的;

2、引发公共秩序混乱的;

3、引发民族、宗教冲突的;

4、诽谤多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5、损害国家形象,严重危害国家利益的;

6、造成恶劣国际影响的;

7、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情形。

5、一年内多次实施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行为未经处理,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转发次数累计计算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定罪处罚。

6、需要注意,犯本罪的,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阅读此文章的还浏览了

以上这些听律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与敲诈勒索罪关联及法律规定的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可以咨询听律网相关律师。 更多法律知识,欢迎关注听律官方微信《听律网》,继续查看更多相关专题知识

声明:文章内容系听律网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互联网相关信息整理发布。如若侵权或内容有误请点击【意见反馈】提交信息,我们将根据规定及时进行处理。
阅读文章后仍有疑问律师在线解答
在线咨询

刑事诉讼法律知识

  • 最高法传授犯罪方法犯罪司法解释及重要规定
    一、最高法传授犯罪方法犯罪的司法解释具体是什么主要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 以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目的而设立或者设立后主要用于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的网站、通讯群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八十七
    2025-11-28 3次阅读
  • 有关非法利用网络案件司法解释主要规定
    一、有关非法利用信息网络案件司法解释主要规定有哪些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 设立用于实施考试作弊的网站、通讯群组或者发布有关考试作弊的信息,情节严重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一的规定,以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定罪处
    2025-11-28 11次阅读
  • 有关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犯罪司法解释是怎样规定
    一、有关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犯罪司法解释是怎样规定的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199.9.9高检发释字〔1999〕2号)二、渎职犯罪案件(二十六)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案(第414条)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是指对生产、销
    2025-11-28 0次阅读
  • 最高检对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犯罪司法解释
    一、最高检关于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犯罪的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十二条[非法经营同类营业案(刑法第一百六十五条)]国有公司、企业的董事、经理利用职务便利,自己经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企业同类的营业,获取非法利益
    2025-11-28 1次阅读
  • 最高院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犯罪解释重要
    一、"最高院关于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的解释重要summary" 一、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公通字[2008]36号)[工程重大安全事故案(刑法第一百三十七条)]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
    2025-11-28 6次阅读
  • 最高检盗伐林木案件司法解释规定包括哪些重要
    一、"最高检关于盗伐林木案件司法解释的重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森林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0.11.22 法释[2000]36号)第三条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数量较大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以盗伐林木罪定罪处罚(一
    2025-11-28 13次阅读
  • 关于传染病防治失职罪解释规定重要
    一、"传染病防治失职罪解释规定重要概要" 《关于办理妨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3年5月15日起施行第十六条在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期间,从事传染病防治的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或者在受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委托代表政府卫
    2025-11-28 2次阅读
  • 关于泄露国家秘密案件解释有哪些重要?
    一、过失泄露国家秘密案件解释的重要性 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的司法解释1、《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适用刑法分则规定的犯罪的罪名的意见》2、《人民检察院、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查办泄密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3、《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二、过失泄露国家秘密案件的相关解释重
    2025-11-28 4次阅读
  • 最高院关于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司法解释具体有哪些重要规定
    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1999年8月6日
    2025-11-28 4次阅读
  • 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案件解释重要
    一、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案件解释重要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公通字[200836号)第三十二条 [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案(刑法第二百四十四条之一)违反劳动管理法规,雇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
    2025-11-28 19次阅读
在线咨询律师
刑事诉讼律师
孙兆鹏
上海市-上海市-
在线咨询
陈利厚
北京市中盾律师事务所
河南省-郑州市-
在线咨询
王孟辉
安徽年代律师事务所
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
在线咨询
张强
--
在线咨询
郑帅
北京市东卫(重庆)律师事务所
重庆市-市辖区-渝北区
在线咨询
一对一服务
一对一服务
一对一专业解答咨询
服务保障
服务保障
平台律师均经过三重认证
高效解答
高效解答
快速咨询,快速响应
平台监督
平台监督
平台全程监督律师办案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