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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报告一、被查封的房产拿到房产证,有保障吗
您好!关于您咨询的“查封房拿到房产证了,房产证有保障吗”问题回复如下保障房是有房产证的,上市销售后,办理房产证程序与普通商品房一致,其前提条件是1、项目五证齐全(正式发售之前必须具备)。
2、竣工之后顺利通过测绘部门的审查(工程竣工之后)。
3、未抵押证明(办理房产证时必须出具)。
4、未司法限制证明(办理房产证时必须出具)。购房者必须提供的资料
1、购房合同(买卖过程中必须签订)。
2、购房(收房时,房屋测绘部门测出实际测量面积之后,开发商必须出具)。
3、买受人身份证明。
4、完税凭证(已交契税凭证)(办理房产证时缴纳)。
5、物业维修基金缴交凭证(办理入住手续时缴纳)。
6、其他所需证件。以上条件缺一无不办理房产证。要确定项目是否证件齐全,以及符合上述的这些条件。只要符合条件就是有房产证的。【法律条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商品房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买受人应当订立书面商品房买卖合同。 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明确以下主要 (一)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商品房基本状况; (三)商品房的销售方式; (四)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 (五)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 (六)装饰、设备标准承诺; (七)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道路、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有关权益、责任; (八)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 (九)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 (十)办理产权登记有关事宜; (十一)解决争议的方法; (十二)违约责任; (十三)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如果还有不明白的地方,可以咨询听律网网相关律师,你的实际情况,为你解决问题。
引用法规
[1]《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第十六条
二、夫妻一方信用卡未还被起诉,银行有权查封房子吗
自建房没有房产证,主要有三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就是房产证在别人的名下,没有过户给你,这种情况补偿款是直接支付给房屋所有权所记载的产权人的,当然你也可以向卖方要求赔偿,如果双方协调不成,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种情况就是该房屋没有取得,相应的规划报建手续,无法办理房产证,这时在拆迁的过程当中是无法取得拆迁补助的,如果不能认定为违法建筑,而又无产权证的话,一般是可以获得适当补偿的,但和合法产权的补偿相比金额要少得多,一般是参照建筑成本进行补偿,而合法产权的房屋拆迁补偿是被拆迁房屋的定位,建筑面积,用途等因素来计算补偿金额的,用房地产市价估算价格确定,这相同地段的商品房价格差异不大。
第三种情况是不能拿到房产证的原因就是你不能拿到房屋规划报建,或者是其他手续不齐,这种情况遇到拆迁,一般来说是得不到补偿的,主要有两点原因一是不具备获得拆迁补偿的相关主体资格,从法律意义上来说,你不是拆迁的当事人,自然不能得到补偿,实践中也有拆迁人愿意对被拆迁人进行补偿,只要双方达成一致协议,这也是合法的现象,但是反过来说,如果拆迁人不愿意付才拆迁费,那么你也没有理由将他们告上法庭,是不能通过法律渠道解决的。第二个原因是因为拆迁的房屋是违法建设的,对规划之前建设各地的政策会有所不同,只要不是严重影响到规划的自建房,一般是可以认定的,而补偿的标准,货币补偿的金额,被拆迁房屋的区位,建筑面积,用途等因素来进行房屋市场估价,但如果超出了部分太严重,自然就得不到补偿了。
三、房屋有房产证没有房产证能保全吗
房屋保全是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房屋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如禁止出售、抵押)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条,当事人、利害关系人申请财产保全,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供明确的被保全财产信息。当事人在诉讼中申请财产保全,确因客观原因不能提供明确的被保全财产信息,但提供了具体财产线索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法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因此,申请人申请财产保全的,如没有房产证但可以提供其他房屋信息线索的,如已经网签备案的购房合同或者通过房产管理部门查询到的其他房屋信息线索,则法院可以依法裁定对房屋采取保全措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当事人、利害关系人申请财产保全,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书,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申请保全人与被保全人的身份、送达地址、联系方式(二)请求事项和所的事实与理由(三)请求保全数额或者争议标的(四)明确的被保全财产信息或者具体的被保全财产线索(五)为财产保全提供担保的财产信息或资信证明,或者不需要提供担保的理由(六)其他需要载明的事项。法律文书生效后,进入执行程序前,债权人申请财产保全的,应当写明生效法律文书的制作机关、文号和主要,并附生效法律文书副本。《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条当事人、利害关系人申请财产保全,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供明确的被保全财产信息。当事人在诉讼中申请财产保全,确因客观原因不能提供明确的被保全财产信息,但提供了具体财产线索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法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引用法规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十条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一条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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