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一、税务行政复议优先办理可行吗?行政复议是行政诉讼的必经程序吗?
1、对在税务案件处理过程中,同时涉及行政复议和刑事侦查、审判程序时,行政程序和刑事程序哪个程序优先的问题,目前尚无明确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行政复议条例》及《税务行政复议》的法规,当事人对税务机关作出的征税行为不服提起行政复议,复议申请符合法定条件的,复议机关应当受理。
2、税务机关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应加强与公、检、法机关的工作联系与协调。
二、有关税务的行政复议程序是怎样的
凡因税款征纳问题发生的争议,税务行政当事人需申请复议或提起诉讼,应按下列程序办理
一、税务行政当事人在法定期限15日内在省地税局直属征收分局缴纳或解缴税款及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二、税务行政当事人在法定期限60日内在省地税局以书面或口头方式提出申请,要求行政复议,省地税局在5日内进行审查并告知申请人是否受理;省地税局在复议申请受理之日起60日内作税务行政复议决定。
三、税务行政当事人在接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或收到不予受理裁决之日起向省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行政诉讼,省人民法院接到诉讼状,进行审理应在七日内立案或做出不予受理裁定,当事人可以对不予受理裁定不服提起上诉。
四、税务行政当事人在复议决定做出之前可以撤回税务行政复议申请。
三、行政征收能行政复议吗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14条规定“被征收人对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第26条第3款规定“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行政征收能行政复议吧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依据上述规定,被征收人对征收决定和补偿决定不服,可以《行政复议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引用法规
[1]《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14条
[2]《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26条
阅读此文章的还浏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