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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报告一、行政强拆的诉讼时效是多长时间?
?行政强拆的诉讼时间一般是在发生后的二十年,同时在提起诉讼后也是需要在发生强拆后的六个月后才能提起诉讼申请,如果在提起诉讼后对法院的判处不认同后,也是可以在判决书下达的十五天内提出复议的,如果超过了诉讼时效后也是不可以在进行追究责任的。
二、房屋被强拆的行政诉讼时效是多长时间
房屋被强拆的行政诉讼时效为六个月。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被征收人对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第二十六条第三款规定,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四条
被征收人对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第二十六条第三款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第一款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引用法规
[1]《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四条
[2]《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六条
[1]《行政诉讼法》 第四十六条
[1]《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四条
[2]《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六条
[1]《行政诉讼法》 第四十六条
三、房屋被违法强拆的诉讼时效是多长时间
依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房屋被强拆的,被强拆人提起行政诉讼的时效为作出强拆决定之日起六个月,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引用法规
[1]《行政诉讼法》 第四十五条
[1]《行政诉讼法》 第四十六条
四、非法强拆的法律依据及诉讼时效。
如果当事人直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则非法强拆的行政诉讼时效一般是六个月。但是当事人已经提出复议申请,对复议决定不服再起诉的,诉讼时效是十五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五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十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四十五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四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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