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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无效婚姻是怎样界定 无效婚姻是如何界定
一、确认无效婚姻的法定程序规定 法律分析确认无效婚姻的法定程序是在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案件之后,经审查确属无效婚姻的,应当依法作出宣告婚姻无效的判决。原告申请撤诉的,不予准许。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件后,经审查确属无效婚姻的,应当将婚姻无效的情形告知当事人,并依法作出宣告婚姻无效的判决。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十一条人民法院受理请求确认婚姻无效案件后,原告申请撤诉的,不予准许。对婚姻效力的审理不适用调解,应当依法作出判决。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可以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另行制作调解书;未达成调解协议的,应当一并作出判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十二条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件后,经审理确属无效婚姻的,应当将婚姻无效的情形告知当事人,并依法作出确认婚姻无效的判决。引用法规[1]《最
二、无效婚姻是怎样界定 无效婚姻是如何界定
一、确认无效婚姻的法定程序规定 法律分析确认无效婚姻的法定程序是在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案件之后,经审查确属无效婚姻的,应当依法作出宣告婚姻无效的判决。原告申请撤诉的,不予准许。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件后,经审查确属无效婚姻的,应当将婚姻无效的情形告知当事人,并依法作出宣告婚姻无效的判决。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十一条人民法院受理请求确认婚姻无效案件后,原告申请撤诉的,不予准许。对婚姻效力的审理不适用调解,应当依法作出判决。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可以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另行制作调解书;未达成调解协议的,应当一并作出判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十二条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件后,经审理确属无效婚姻的,应当将婚姻无效的情形告知当事人,并依法作出确认婚姻无效的判决。引用法规[1]《最
三、无效婚姻是怎样界定 无效婚姻是如何界定
一、无效婚姻是如何界定的? 无效婚姻因欠缺婚姻的成立条件,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婚姻,不受法律保护。下列情形属于无效婚姻1、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2、双方是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关系的;3、男方未满22周岁,女方未满20周岁的。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二、宣告婚姻无效管辖规定是什么,法律如何规定 律师解答宣告婚姻无效管辖规定为由婚姻登记机关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法院进行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
四、无效婚姻是怎样界定 无效婚姻是如何界定
一、无效婚姻是如何界定的? 无效婚姻因欠缺婚姻的成立条件,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婚姻,不受法律保护。下列情形属于无效婚姻1、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2、双方是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关系的;3、男方未满22周岁,女方未满20周岁的。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二、宣告婚姻无效管辖规定是什么,法律如何规定 律师解答宣告婚姻无效管辖规定为由婚姻登记机关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法院进行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
五、无效婚姻是怎样界定 无效婚姻是如何界定
一、确认无效婚姻的法定程序规定 法律分析确认无效婚姻的法定程序是在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案件之后,经审查确属无效婚姻的,应当依法作出宣告婚姻无效的判决。原告申请撤诉的,不予准许。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件后,经审查确属无效婚姻的,应当将婚姻无效的情形告知当事人,并依法作出宣告婚姻无效的判决。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十一条人民法院受理请求确认婚姻无效案件后,原告申请撤诉的,不予准许。对婚姻效力的审理不适用调解,应当依法作出判决。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可以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另行制作调解书;未达成调解协议的,应当一并作出判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十二条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件后,经审理确属无效婚姻的,应当将婚姻无效的情形告知当事人,并依法作出确认婚姻无效的判决。引用法规[1]《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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