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目录
听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农村建设用地的相关内容知识,希望可以为您提供帮助。
一、农村建设用地
一、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可以建厂房吗,法律规定是什么 符合条件的情况下是可以建厂房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想要建厂房的必须要按照相关的法律规定和流程进行办理,如果不满足相关的条件的或者没有按照规定去建设的厂房属于是违章的建筑。二、设施农业用地只可以用于非农建设吗? 专业分析设施农业用地可以用在非农建设,但是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农业用地转非农建设有以下几种情形(一)永久基本农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批准;(二)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为实施该规划而将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批次按照国务院规定由原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机关或者其授权的机关批准。(三)在已批准的农用地转用范围内,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可以由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四)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外,将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法律依据《土地管
二、农村建设用地
一、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可以建厂房吗,法律规定是什么 符合条件的情况下是可以建厂房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想要建厂房的必须要按照相关的法律规定和流程进行办理,如果不满足相关的条件的或者没有按照规定去建设的厂房属于是违章的建筑。二、设施农业用地只可以用于非农建设吗? 专业分析设施农业用地可以用在非农建设,但是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农业用地转非农建设有以下几种情形(一)永久基本农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批准;(二)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为实施该规划而将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批次按照国务院规定由原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机关或者其授权的机关批准。(三)在已批准的农用地转用范围内,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可以由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四)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外,将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法律依据《土地管
三、农村建设用地
一、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能建厂房吗,法律规定是什么 符合条件的情况下是可以建厂房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想要建厂房的必须要按照相关的法律规定和流程进行办理,如果不满足相关的条件的或者没有按照规定去建设的厂房属于是违章的建筑。二、土地流转我们村里的耕地要用作建安置房,是否是土地流转? 1.自留地一般是给农民用来修建棚舍等房屋附属设施,以及种植蔬菜等作物的土地。2、宅基地的使用权是可以依法转让的。3、作为农民,宅基地的使用权以及与自留地的使用权,是无限期使用的——直至户主死亡、户口迁出时为止。4、自留地是处于宅基地周围的土地,使用期可与宅基地并存。一旦失去了宅基地的使用权,那自留地的使用权也会同时消失——皮之不存,毛将焉附。宅基地转让的条件转让双方应当都是本村村民(户口在同一个村),受让方目前应当是没有宅基地的农户(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5、比如依靠买卖的方式获取,不符合法律规定所“取得”的“宅基地”,是不受法律保护的。6、一般商品房所使用的土地
四、农村建设用地
一、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能建厂房吗,法律规定是什么 符合条件的情况下是可以建厂房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想要建厂房的必须要按照相关的法律规定和流程进行办理,如果不满足相关的条件的或者没有按照规定去建设的厂房属于是违章的建筑。二、土地流转我们村里的耕地要用作建安置房,是否是土地流转? 1.自留地一般是给农民用来修建棚舍等房屋附属设施,以及种植蔬菜等作物的土地。2、宅基地的使用权是可以依法转让的。3、作为农民,宅基地的使用权以及与自留地的使用权,是无限期使用的——直至户主死亡、户口迁出时为止。4、自留地是处于宅基地周围的土地,使用期可与宅基地并存。一旦失去了宅基地的使用权,那自留地的使用权也会同时消失——皮之不存,毛将焉附。宅基地转让的条件转让双方应当都是本村村民(户口在同一个村),受让方目前应当是没有宅基地的农户(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5、比如依靠买卖的方式获取,不符合法律规定所“取得”的“宅基地”,是不受法律保护的。6、一般商品房所使用的土地
五、农村建设用地
一、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可以建厂房吗,法律规定是什么 符合条件的情况下是可以建厂房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想要建厂房的必须要按照相关的法律规定和流程进行办理,如果不满足相关的条件的或者没有按照规定去建设的厂房属于是违章的建筑。二、设施农业用地只可以用于非农建设吗? 专业分析设施农业用地可以用在非农建设,但是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农业用地转非农建设有以下几种情形(一)永久基本农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批准;(二)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为实施该规划而将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批次按照国务院规定由原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机关或者其授权的机关批准。(三)在已批准的农用地转用范围内,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可以由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四)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外,将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法律依据《土地管
阅读此文章的还浏览了
以上这些听律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农村建设用地的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可以咨询听律网相关律师。 更多法律知识,欢迎关注听律官方微信《听律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