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搜索
  • 通知
当前位置:
首页
>
法律知识专题
>
婚姻家庭
>
遗产继承
>
法律咨询财产继承

法律咨询财产继承

诊断报告 报告编号:NO.20241017*****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遗产继承是指生前享有财产因死亡而转移给他人的死者为被继承人。遗产继承的方式有四种遗嘱继承、遗赠、遗赠抚养协议、法定继承。

目录

听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法律咨询财产继承的相关内容知识,希望可以为您提供帮助。

一、财产继承法律咨询

一、财产继承在法律上具有哪些特征? 财产继承具有以下法律特征一、财产继承从该财产所有人生理死亡或宣告死亡之时起发生,死亡之前的任何时间均不发生财产继承问题。财产所有人宣告失踪也不发生继承问题,失踪不同于死亡,它只发生财产的代管问题。二、死亡人留有属于死亡人的个人合法财产,公民死亡,没有留下属于死亡个人的合法财产,不发生继承问题。三、财产继承要有合法的财产继承人或受赠人。公民死亡,其个人的合法财产,应由法定的继承人或遗赠中的受赠人取得,其他公民不得成为继承人或受赠人如果公民死亡后,没有合法的继承人,也没有遗嘱中指定的受赠人,死亡的合法个人财产不发生继承问题,只有发生遗产的处理问题。四、财产继承中,遗产的继承与死者债务的清偿相统一,谁继承死者的个人合法财产,必须负责清偿死者生前的债务,但是,如果遗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不足部分继承人没有清偿义务。五、财产继承是死者生前个人合法财产转移的方式,其各种不同的转移方式的法律效力依次是1、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是遗赠扶养协议2、遗嘱继承和遗赠3、法定继承人4、无人继承和无人受赠的遗产处理。

二、财产继承法律咨询

一、继承权财产分割是怎样的,法律上的具体规定 继承权财产分割如果是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的确定相关的继承权,对财产按照遗嘱进行分割,如果是没有遗嘱的情况,按照法定的继承顺序确定继承权,按照继承顺序对被继承的财产进行分割。二、财产继承权公证如何申办,法律上的标准是什么 律师解答财产继承权公证的申办当事人应当向户籍所在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的公证处提出申请。涉及不动产的,要到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处申办。需要提交相应的材料有继承人的身份证证明、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申请继承的遗产的产权证明等。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的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温馨提示】听律网网27万+注册律师日常科普法律干货,若当前有棘手的法律问题,可以点击一对一快速咨询律师,

三、财产继承法律咨询

一、有什么规定法律规定财产继承公证的手续和材料有哪些 办理遗产继承公证手续时需要提交的材料有1、所有法定继承人应亲自到公证处办理,并提交身份证、户口簿原件;2、放弃继承的,继承人应亲自到公证处办理《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书》或提交住所地公证处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书》原件;3、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死亡户口注销单》原件;4、遗产若为房屋的,应提交《房屋所有权证》与《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5、亲属证明由被继承人(死者)的配偶、子女和父母构成,可由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或村(居)委员会出具并由乡(镇)人民政府签署以上情况属实并加盖印章(原件)。【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引用法规[1]《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二、怎样办理财产继承公证?

四、财产继承法律咨询

一、财产继承的一般法律特征 财产继承具有以下法律特征一、财产继承从该财产所有人生理死亡或宣告死亡之时起发生,死亡之前的任何时间均不发生财产继承问题。财产所有人宣告失踪也不发生继承问题,失踪不同于死亡,它只发生财产的代管问题。二、死亡人留有属于死亡人的个人合法财产,公民死亡,没有留下属于死亡个人的合法财产,不发生继承问题。三、财产继承要有合法的财产继承人或受赠人。公民死亡,其个人的合法财产,应由法定的继承人或遗赠中的受赠人取得,其他公民不得成为继承人或受赠人如果公民死亡后,没有合法的继承人,也没有遗嘱中指定的受赠人,死亡的合法个人财产不发生继承问题,只有发生遗产的处理问题。四、财产继承中,遗产的继承与死者债务的清偿相统一,谁继承死者的个人合法财产,必须负责清偿死者生前的债务,但是,如果遗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不足部分继承人没有清偿义务。五、财产继承是死者生前个人合法财产转移的方式,其各种不同的转移方式的法律效力依次是1、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是遗赠扶养协议2、遗嘱继承和遗赠3、法定继承人4、无人继承和无人受赠的遗产处理。

五、法律咨询财产继承

一、财产继承公证需要哪些法律依据? 办理遗产继承公证手续时需要提交的材料有1、所有法定继承人应亲自到公证处办理,并提交身份证、户口簿原件;2、放弃继承的,继承人应亲自到公证处办理《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书》或提交住所地公证处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书》原件;3、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死亡户口注销单》原件;4、遗产若为房屋的,应提交《房屋所有权证》与《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5、亲属证明由被继承人(死者)的配偶、子女和父母构成,可由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或村(居)委员会出具并由乡(镇)人民政府签署以上情况属实并加盖印章(原件)。【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引用法规[1]《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二、承包经营权转让和使用的特别约定有哪些规定?

阅读此文章的还浏览了

以上这些听律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法律咨询财产继承的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可以咨询听律网相关律师。 更多法律知识,欢迎关注听律官方微信《听律网》。

声明:文章内容系听律网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互联网相关信息整理发布。如若侵权或内容有误请点击【意见反馈】提交信息,我们将根据规定及时进行处理。
阅读文章后仍有疑问律师在线解答
在线咨询

遗产继承法律知识

  • 贵州应该怎样区别转继承代位继承 贵州一般怎样识别转继承代位继承
    遗产继承是指生前享有财产因死亡而转移给他人的死者为被继承人。遗产继承的方式有四种遗嘱继承、遗赠、遗赠抚养协议、法定继承。
    2025-11-29 4次阅读
  • 继承精神对吗
    遗产继承是指生前享有财产因死亡而转移给他人的死者为被继承人。遗产继承的方式有四种遗嘱继承、遗赠、遗赠抚养协议、法定继承。
    2025-11-29 1次阅读
  • 继承与代位继承有何区别?
    遗产继承是指生前享有财产因死亡而转移给他人的死者为被继承人。遗产继承的方式有四种遗嘱继承、遗赠、遗赠抚养协议、法定继承。
    2025-11-29 14次阅读
  • 代位继承后可以再转继承吗,有哪些相关规定代代位继承人是否可以再转赠,有哪些规定
    遗产继承是指生前享有财产因死亡而转移给他人的死者为被继承人。遗产继承的方式有四种遗嘱继承、遗赠、遗赠抚养协议、法定继承。
    2025-11-29 2次阅读
  • 1.继承诉讼律师费用及法律认定2.确认有效诉讼费用及法律规定3.托管优劣及
    专业分析计时收费200-3000元/小时。不涉及财产的行政诉讼3000-20000元/件;涉及财产的行政诉讼收费标准在收取基础费用1000-8000元的基础上再按其争议标的额分段按比例累加计算收取5万元以下免加收;5万-10万(含10万元),8%。法律依据司法鉴定收费管理办法第八条涉及财产案件的司法鉴定收费,根据诉讼标的和鉴定标的两者中的较小值,按照标的额比例分段累计收取。具体比例如下(一)不超过10万元的,按照本办法附件中所列收费标准执行;(二)超过1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收取;(三)超过50万
    2025-11-29 4次阅读
  • 转继承代位继承差异具体有啥体现 转继承代位继承差异有何体现
    遗产继承是指生前享有财产因死亡而转移给他人的死者为被继承人。遗产继承的方式有四种遗嘱继承、遗赠、遗赠抚养协议、法定继承。
    2025-11-29 6次阅读
  • 继承后房产是否合法?
    1、需要缴交(契)税的当事人属于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是我国规定的法定继承人之一,继承房产时,不需要缴纳契税;2、但是该房屋在当事人继承后出售的,是需要缴纳契税及其他税费(如印花税、个人所得税等);3、当事人具体可以带上本人的有效身份证、户口本、房屋产权登记证等,咨询房屋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关于继承土地、房屋权属有关契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1036号)对于规定的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土地、房屋权属,不征契税。
    2025-11-29 2次阅读
  • 吉林一般怎样区分转继承代位继承
    遗产继承是指生前享有财产因死亡而转移给他人的死者为被继承人。遗产继承的方式有四种遗嘱继承、遗赠、遗赠抚养协议、法定继承。
    2025-11-29 0次阅读
  • 贵州转继承代位继承主要差异有啥
    遗产继承是指生前享有财产因死亡而转移给他人的死者为被继承人。遗产继承的方式有四种遗嘱继承、遗赠、遗赠抚养协议、法定继承。
    2025-11-29 9次阅读
  • 继承继承财产吗
    遗产继承是指生前享有财产因死亡而转移给他人的死者为被继承人。遗产继承的方式有四种遗嘱继承、遗赠、遗赠抚养协议、法定继承。
    2025-11-29 2次阅读

遗产继承最新咨询

二婚配偶一方去世,无遗嘱,留有婚后共同房产,双方各自有子女,现作为在世配偶咨询遗产如何分配。
2025-11-15
婚前男方名下农村房产,其父去世后,作为孩子母亲咨询该房产的继承归属问题。
2025-11-14
祖传农村房屋无房产证,现已倒塌,本人为唯一继承人且户口已迁出温州,咨询能否办理继承手续。
2025-11-14
黑龙江大庆一农村家庭中,出嫁女儿主张继承父母遗产,涉及家产分割问题。
2025-11-14
五保户去世后,村委会收回其土地,但该亲属长期实际赡养且村委会未履行供养义务,质疑收回行为是否合法,欲了解维权途径。
2025-11-14
父母在甘肃庆阳农村过世,留下承包地尚在承包期内,无遗嘱,拟由一名子女单独继承相关权益。
2025-11-13
当事人在黑龙江齐齐哈尔富裕县,需办理父母身后房产继承过户,系第一顺位法定继承人,咨询相关手续及费用标准。
2025-11-13
新沂农村兄弟分家后,对今年确权的承包地(用于种植)及地上自建房权属存在争议,需明确确权流程与继承权益。
2025-11-13
河南南阳农村宅基地确权后,家属咨询子女继承问题,涉及儿子单独继承及女儿是否享有同等继承权。
2025-11-13
当事人拟分户,但农村土地确权仍在老人名下,咨询分户后如何变更确权登记,以及分户对今后房产继承是否有影响。
2025-11-13
在线咨询律师
一对一服务
一对一服务
一对一专业解答咨询
服务保障
服务保障
平台律师均经过三重认证
高效解答
高效解答
快速咨询,快速响应
平台监督
平台监督
平台全程监督律师办案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