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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广东省江门市鹤山市产假法律法规是怎样?
一、江门市鹤山市产假法律法规怎么规定的 产假最多休178天,包括法定产假98天以及地方规定80天。法律规定《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条: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享受八十日的奖励假,男方享受十五日的陪产假。在规定假期内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引用法规[1]《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三十条[1]《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七条二、黑龙江省鹤岗市南山区产假法律法规怎么规定的
二、广东省江门市鹤山市产假法律法规是怎样?
一、江门市鹤山市产假法律法规怎么规定的 产假最多休178天,包括法定产假98天以及地方规定80天。法律规定《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条: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享受八十日的奖励假,男方享受十五日的陪产假。在规定假期内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引用法规[1]《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三十条[1]《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七条二、黑龙江省鹤岗市南山区产假法律法规怎么规定的
三、广东省江门市鹤山市产假法律法规是怎样?
一、江门市鹤山市产假法律法规怎么规定的 产假最多休178天,包括法定产假98天以及地方规定80天。法律规定《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条: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享受八十日的奖励假,男方享受十五日的陪产假。在规定假期内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引用法规[1]《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三十条[1]《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七条二、黑龙江省鹤岗市南山区产假法律法规怎么规定的
四、广东省江门市鹤山市产假法律法规是怎样?
一、江门市鹤山市产假法律法规怎么规定的 产假最多休178天,包括法定产假98天以及地方规定80天。法律规定《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条: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享受八十日的奖励假,男方享受十五日的陪产假。在规定假期内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引用法规[1]《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三十条[1]《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七条二、黑龙江省鹤岗市南山区产假法律法规怎么规定的
五、广东省江门市鹤山市产假法律法规是怎样?
一、江门市鹤山市产假法律法规怎么规定的 产假最多休178天,包括法定产假98天以及地方规定80天。法律规定《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条: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享受八十日的奖励假,男方享受十五日的陪产假。在规定假期内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引用法规[1]《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三十条[1]《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七条二、黑龙江省鹤岗市南山区产假法律法规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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