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目录
听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打人二级轻伤会批捕吗?的相关内容知识,希望可以为您提供帮助。
一、打人二级轻伤会批捕吗?
一、打人二级轻伤检察院会批捕吗 1.会批捕,打架致人轻伤二级,涉嫌故意伤害罪,报案后应当立案,对犯罪嫌疑人刑事拘留,如果伤情鉴定属实,检察院会予批捕。2.《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引用法规[1]《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五条二、轻伤一级检察院会批捕人吗 1、轻伤一级不批捕,是因为具备取保候审的条件,没有羁押的必要;2、《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 【
二、打人二级轻伤会批捕吗?
一、打人二级轻伤检察院会批捕吗 1.会批捕,打架致人轻伤二级,涉嫌故意伤害罪,报案后应当立案,对犯罪嫌疑人刑事拘留,如果伤情鉴定属实,检察院会予批捕。2.《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引用法规[1]《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五条二、轻伤一级检察院会批捕人吗 1、轻伤一级不批捕,是因为具备取保候审的条件,没有羁押的必要;2、《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 【
三、打人二级轻伤会批捕吗?
一、打人二级轻伤检察院会批捕吗 1.会批捕,打架致人轻伤二级,涉嫌故意伤害罪,报案后应当立案,对犯罪嫌疑人刑事拘留,如果伤情鉴定属实,检察院会予批捕。2.《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引用法规[1]《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五条二、轻伤一级检察院会批捕人吗 1、轻伤一级不批捕,是因为具备取保候审的条件,没有羁押的必要;2、《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 【
四、打人二级轻伤会批捕吗?
一、打人二级轻伤检察院会批捕吗 1.会批捕,打架致人轻伤二级,涉嫌故意伤害罪,报案后应当立案,对犯罪嫌疑人刑事拘留,如果伤情鉴定属实,检察院会予批捕。2.《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引用法规[1]《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五条二、轻伤一级检察院会批捕人吗 1、轻伤一级不批捕,是因为具备取保候审的条件,没有羁押的必要;2、《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 【
五、打人二级轻伤会批捕吗?
一、打人二级轻伤检察院会批捕吗 1.会批捕,打架致人轻伤二级,涉嫌故意伤害罪,报案后应当立案,对犯罪嫌疑人刑事拘留,如果伤情鉴定属实,检察院会予批捕。2.《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引用法规[1]《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五条二、轻伤一级检察院会批捕人吗 1、轻伤一级不批捕,是因为具备取保候审的条件,没有羁押的必要;2、《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 【
阅读此文章的还浏览了
以上这些听律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打人二级轻伤会批捕吗?的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可以咨询听律网相关律师。 更多法律知识,欢迎关注听律官方微信《听律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