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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关于重点企业开展清洁生产统计工作的通知

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关于重点企业开展清洁生产统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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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发单位:江苏省环境保护厅 时效性:现行有效 颁发时间:2010-04-19 实施时间:2010-04-19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关于重点企业开展清洁生产统计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环保局:

  为加强我省清洁生产管理,进一步提高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水平,结合环保部相关要求,现对自2004年以来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的情况进行统计。统计要求为:按年度列出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是否完成评估和验收,完成的应附评估和验收意见,未完成的应说明原因和目前的工作进度。

  同时,各地要加强对重金属重点防控企业、主要产能过剩企业和上市公司环保核查行业分类管理名录中企业的情况进行了解,对上述企业进行分类统计汇总。

  上述两项统计工作请于2010年4月30日前以电子邮件形式报送至省厅污防处和省清洁生产中心。

  二〇一〇年四月十九日

  (省厅污防处联系人:侯业利;电话:025-86266045,13770709806 电子邮箱:hyl@jshb.gov.cn;清洁生产中心联系人:姜伟;电话:025-86660950,13951846272  电子邮箱:jiangwei@jsae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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