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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档案局办公室关于征集档案信息化创新案例的通知

国家档案局办公室关于征集档案信息化创新案例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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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发单位:其它 时效性:现行有效 颁发时间:2025-04-25 实施时间:2025-04-25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国家档案局办公室关于征集档案信息化创新案例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档案局、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档案局、馆,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档案部门,各中央企业档案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档案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推广档案信息化建设创新成果与先进经验,我局拟组织开展档案信息化创新案例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档案馆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档案机构。

  二、征集内容

  1.实现电子档案全过程管理的案例。电子档案从形成、归档、移交接收、保管利用等各业务环节应用系统相互衔接,办公自动化系统、业务系统具备归档功能,实现电子文件单套归档和电子档案单套管理,保证电子档案来源可靠、程序规范、要素合规的创新做法。

  2.新技术在档案业务中的应用案例。新一代信息技术在文字语音等识别、档案著录、查询检索、开放鉴定、编研开发、展陈宣传、共享利用、信息安全等方面的创新应用。

  三、征集要求

  1.案例应反映2022年以来,档案信息化在管理模式、业务场景、技术应用、服务方式等方面具有创新突破性和示范引领作用的思路做法、取得成效,体现出工作效率、服务质量、社会经济效益的显著提升。

  2.案例内容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可公开发布,不提及具体厂商名称。

  3.案例文字材料格式为WPS,不超过2500字,并摘要200字以内的案例创新点,封面应注明单位名称、案例名称、联系人和电话等信息。可另外添加相应的图片(JPG格式)、视频(MP4格式)等材料,视频时长3至5分钟。

  4.案例征集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30日。

  四、推荐与发布

  1.各单位自愿报送案例,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档案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档案局,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档案部门,各中央企业档案部门汇总审核后择优推荐5个以内创新案例。材料报送至科技信息化司,电子版以“单位名称+案例名称”命名,发送至邮箱xtc@naa.gov.cn。

  2.国家档案局组织专家对案例进行筛选,在国家档案局官方网站和档案行业媒体发布宣传。

  联系人:刘 璐、周玉倩

  联系电话:010-55605257

国家档案局办公室
  2025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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