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仲裁委员会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实施方案
(筑仲委[2009]5号)
(筑仲委[2009]5号)
根据“中共贵州省委关于在全省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实施意见”和“贵阳市参加第二批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实施方案”的统一部署和安排,为了扎实有效地开展好贵阳仲裁委员会的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结合我委仲裁工作的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要求,深刻认识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在全党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是党的十七大做出的战略决策,是更好地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和统一全党思想的重大举措,是深入推进改革开放、推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迫切需要,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的必然要求。在我委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是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武装全体党员干部的重大举措;是促进仲裁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需要;是提高我委党员干部素质,加强党性修养的内在要求。
近年来,我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城市建设,全市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是,对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一些党员干部对科学发展观领会不深,生态文明城市建设理念还未完全树立,重显绩轻潜绩、重眼前轻长远、重经济发展轻社会建设;有些领导干部还存在宗旨意识不强、理念与实际脱节、责任心和事业心不强、政绩观不正确、个人主义严重、纪律观念淡薄、敷衍塞责、执行不力等问题。这些问题在仲裁工作中都不同程度的存在,有些还表现得很突出。而且在仲裁机构内部有些同志工作作风松懈、集体意识淡薄、大局意识责任意识不强。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就是要从我委仲裁工作的实际出发,着力转变工作中不适应和不符合科学发展观的思想观念,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贵阳仲裁事业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着力建立有利于贵阳仲裁事业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使各项工作更加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为加快贵阳市生态文明城市建设提供仲裁法律支撑。
贵阳仲裁委参加第二批学习实践活动,要深刻认识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在当前形式下的重大意义,进一步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和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坚定信心、迎难而上、团结奋斗、共克时限,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良好的作风把“应挑战、保增长、重民生、推改革、促开放、善领导”各项任务落到实处,确保全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进一步加快建设生态文明城市的步伐。
二、准确把握学习实践活动的指导思想、目标要求和主要原则,紧紧围绕“走科学发展路、建生态文明市”的实践载体,抓好学习实践活动。
1、准确把握学习实践活动的指导思想
开展学习实践活动,要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在全党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意见》和省委、市委实施意见提出的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落实市委八届六次全会精神、进一步深化贵阳改革开放为主线,按照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的目标要求,紧紧围绕市委确定的“走科学发展路、建生态文明市”的实践载体,以开展“落实科学发展新要求、谱写和谐仲裁新篇章”为载体的主题实践活动为重点,组织我委机关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切实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牢固树立社会主义仲裁理念,努力构建有利于仲裁工作科学发展和亲民便民的体制机制,使我委各项工作更加符合科学发展观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仲裁事业的要求,更好地发挥维护稳定、服务发展、保障民生、促进和谐的仲裁职能作用。
2、准确把握学习实践活动的目标要求
深入开展学习实践活动,要努力实现“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的总要求。要确保党员干部真正受到教育,就要把市委提出的“三思考、三创新、三为民”的主题实践活动落实好,切实加强党性修养,树立优良作风,努力在改革开放上实现新突破,在建设生态文明城市上取得新进展,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上取得新成效,要通过学习实践活动,更好地服务群众,不断让人民群众得到实实在在的利益。
(1)、着力提高思想认识。通过学习实践活动,使全委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理想信念进一步坚定,对科学发展观的理解进一步加深,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进一步增强,宗旨意识、群众观念进一步提升,为民亲民意识进一步树立,实现和维护好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自觉性进一步增强,思想观念进一步解放,不适应、不符合贵阳仲裁事业发展要求的思想观念得到切实转变,忧患意识和发展意识进一步强化,使思想认识真正统一到实现贵阳仲裁事业跨越式发展的目标上来。
(2)、着力解决突出问题。通过学习实践活动,全委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在思想观念、思想方法和工作方式上存在的不适应不符合仲裁工作科学发展要求的问题得到切实解决,争创一流仲裁机构、实现跨越式发展的思路得到切实理清,仲裁员管理、办案秘书管理、行政事务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得到切实解决,仲裁便民的措施得到认真落实,仲裁裁决质量和效率不断提高,当事人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得到切实解决,委领导班子和党员队伍思想政治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党员领导干部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的示范作用进一步显现。
(3)、着力创新体现机制。通过学习实践活动,推动各项有利于仲裁事业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规章制度和便民措施进一步建立健全,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更加便民的发展机制和和谐环境进一步形成。
(4)、着力促进科学发展。通过学习实践活动,使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转化为促进仲裁事业跨越式发展的现实动力,转化为增强党性修养和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仲裁事业健康发展的自觉行动。
(5)、着力开展以“落实科学发展新要求、谱写和谐仲裁新篇章”为载体的主题实践活动。根据市委确定的“走科学发展路、建生态文明市”总载体和开展的“三思考、三创新、三为民”主题实践活动,结合仲裁工作具体情况和仲裁事业发展的需要,我委决定开展以“落实科学发展新要求、谱写和谐仲裁新篇章”为载体的主题实践活动。要通过这个活动的开展,把科学发展观的内在要求在仲裁工作中认真具体地加以落实,实现仲裁事业的科学发展。
3、准确把握学习实践活动的主要原则
深入开展学习实践活动,要紧密联系当前经济形势、紧密联系仲裁工作实际、紧密联系人民群众,准确把握“坚持解放思想、突出实践特色、贯彻群众路线、正面教育为主”的原则。坚持解放思想,就要在坚持实事求是的前提下,以解放思想为先导,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更新发展观念、转变发展思路,突破传统思想束缚,对本单位科学发展的重大问题进行再认识,形成新共识。突出实践特色,就要在抓好理论武装的同时,紧紧围绕生态文明城市建设,紧密结合仲裁工作实际和党员干部思想实际,通过开展以“落实科学发展新要求、谱写和谐仲裁新篇章”为载体的主题实践活动,把改造客观世界的实践与改造主观世界的实践统一起来。贯彻群众路线,就要在学习实践活动中充分发扬民主,吸收群众参与,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建议,真诚接受群众监督,把群众满意作为评价活动成效的重要依据,让群众亲身感受到学习实践活动带来的变化和取得的实效。坚持正面教育为主,就要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加强党性修养,树立和弘扬良好作风,认真总结推进科学发展的经验教训,实事求是查找本单位存在的突出问题,特别是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党性党风党纪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深刻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进一步明确努力方向。
三、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方法步骤
学习实践活动从2009年3月上旬开始,至2009年8月下旬基本结束,分学习调研、分析检查、整改落实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学习调研
以“解放思想、埋头实干”为主题,统筹抓好学习调研、围绕科学发展进行解放思想大讨论等工作。
1、认真组织学习培训。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大报告、《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论科学发展》、《科学发展观重要论述摘编》、胡锦涛等中央领导同志一系列重要讲话和省委、市委领导有关讲话精神以及省十次党代会和市委八届六次全会精神。要求每一名党员都要撰写读书笔记和心得体会。县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除了参加上述学习外,还要认真学习《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干部学习文件选编》及参加专题讲座,要认真总结工作中的经验和教训,并撰写学习心得。同时,结合我委发展工作中正反两方面的案例进行剖析,深刻吸取经验教训,教育引导广大党员深入领会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切实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学性和坚定性。
2、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紧紧围绕生态文明城市建设和仲裁工作“第二次创业”的要求,采取多形式进行调查研究。结合仲裁工作实际,重点就如何发挥仲裁职能作用,为生态文明城市建设服务进行深入的调查研究。同时要围绕如何完成仲裁二次创业的各项目标,如何推动贵阳仲裁工作的跨越式发展,仲裁员队伍管理、办案秘书队伍管理、仲裁事务管理及案件质量效率等方面的问题,确定一个重点课题开展调研。党员领导干部要认真撰写高质量的调研报告,并在讨论会上进行交流。
3、深入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根据市委的统一安排,结合仲裁工作的实际,要认真组织党员干部开展仲裁工作“要不要科学发展、能不能科学发展、怎样实现科学发展”的大讨论和“建生态文明市,仲裁如何做”的大讨论。通过讨论,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把思想认识从那些不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观念、做法和体制机制的束缚中解放出来,统一思想,抢抓机遇,不动摇、不懈怠、不折腾,实现仲裁工作又好又快地发展,为贵阳市的生态文明城市建设做出积极贡献。
第二阶段:分析检查
围绕市委《实施方案》的要求,以“应挑战、保增长、重民生、推改革、促开放、善领导”为主题,广泛征求意见、切实找准突出问题、深刻分析原因、理清科学发展思路。重点抓好召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党员专题组织生活会。
1、召开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和党员专题组织生活会。一是召开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领导成员要多方听取群众意见,开展谈心活动,认真撰写发言材料,做好充分准备。二是召开党员专题组织生活会。办公室党支部要组织党员查找自身在思想作风、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的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问题。民主生活会要坚持正面教育为主,重在总结经验教训,重在提高思想认识,不搞人人过关,不纠缠历史旧帐。要组织党员认真开好专题组织生活会,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分析查找自身差距和不足,提高思想认识。
2、形成高质量的领导班子分析检查报告。领导班子分析检查报告要突出检查分析问题,理清科学发展思路,明确改进措施的重点。主要负责同志主持分析检查报告的撰写。分析检查报告要对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分析检查在运用科学发展观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照先进仲裁委的发展经验,分析检查在科学发展中存在的差距,对照人民群众的愿望和要求,分析检查仲裁工作为经济发展服务、为人民群众服务的情况。
3、组织群众评议。领导班子的分析检查报告形成后,要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认真组织评议,广泛征求党员、群众的意见和建议。着重看领导班子对科学发展观的认识深不深,问题查找得准不准,发展思路清晰不清晰,改进措施可行不可行。修改的分析检查报告和群众评议结果要按要求做好公布工作。
第三阶段:整改落实
以“少讲空话、多干实事”为主题,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解决突出问题,完善体制机制。
1、制定整改落实方案。一是根据前几个阶段的工作情况,注意吸纳党员干部的合理化建议,认真研究制定好本委整改落实方案。整改落实方案要对领导班子分析检查报告中提出需要整改的问题进行梳理,使之具体化、责任化,做到“三个明确”:明确整改落实的目标和时限,明确整改落实的具体措施,明确责任。二是公布整改落实方案,整改落实方案制定后,采取一定的形式进行公布,并对整改工作要达到的要求公开做出承诺,整改落实情况要向党员、群众通报,听取党员、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接受党员、群众的监督。
2、集中解决突出问题。委领导要带头落实整改方案,集中精力解决在学习实践活动中查找到的问题,突出解决“保民生、保稳定”方面存在的问题,特别要注重解决仲裁工作中涉及民生、稳定等方面的重大问题,以及如何实现仲裁事业科学发展的问题。对一些热点和敏感问题以及涉及面广的突出问题,要成立专项小组集中解决。对能够解决的,要限时解决,对一时解决不了的问题,要向群众做好解释工作,同时积极创造条件逐步加以解决。要着力解决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3、创新和完善体制机制。坚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总体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结合仲裁工作实际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逐步完善工作体制和机制。
我委在制度建设上主要做好以下几点:(1)进一步总结贵阳仲裁委在发展上的经验和教训,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认真加强制度建设,做好相关制度的废、改、立工作,真正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2)落实市委提出的“三为民”要求,结合仲裁工作实际推行仲裁便民服务“十项承诺”。(3)建立仲裁员办案违法违纪投诉举报制度,设立举报箱和举报电话。(4)开展仲裁大走访活动。选择一些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工程和有关商会、协会等进行走访。通过走访宣传推行仲裁法律制度;了解市场主体对仲裁的需求情况;广泛征求市场主体对仲裁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同时,面对面地为市场主体提供仲裁法律服务,为它们排忧解难。(5)积极与省市工商联联系,在非公有制经济中大力推行仲裁法律制度,为非公有制经济提供仲裁法律服务,促进我市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
四、加强对学习实践活动的组织领导
开展学习实践活动是本委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要把深入学习、提高认识贯穿始终,把边学习实践、边整改提高贯穿始终,确保学习实践活动取得实效,达到要求。
(一)落实领导责任。根据学习实践活动的要求,我委成立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由我委副主任、办公室党支部书记李乐启任组长,办公室行政处处长陶冶、办公室业务处处长陈明祥、办公室行政处吴坤刚同志为领导小组成员,负责我委学习实践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工作,由陶冶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李乐启同志为第一责任人,亲自抓、负总责;办公室具体抓、负直接责任。整个学习实践活动要形成集体领导、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局面和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党员领导干部要积极带头学习,带头调查研究,带头坚持解放思想,带头分析检查,带头整改落实,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
(二)注重活动质量。自始至终注重学习实践活动质量,认真抓好各个阶段具体工作的落实,使学习实践活动有条不紊地进行。在学习实践活动的每个阶段,要认真分析检查是否符合学习实践活动的总体要求,方法步骤是否符合市委实施方案的精神,要开展必要的“回头看”工作。要经常性地向指导检查组汇报活动进展情况,积极争取指导检查组的指导和支持。
(三)严肃活动纪律。在学习实践活动中要严肃有关纪律,严格学习制度,每次学习要有记录,每个党员干部要有学习笔记,参加学习有记载,讨论发言有提纲。对因公或因病未能参加学习的党员干部要进行补课,力争参学率和受教育面达到100%,做到全体党员干部人人受教育,人人得提高。
(四)坚持统筹兼顾。要统筹安排好学习实践活动各个阶段和各个环节的工作,解决好工学矛盾,做到有机衔接、有序开展。要把开展学习实践活动同仲裁工作结合起来,以学习实践活动促进仲裁案件审理质量和效率的提高,促进仲裁工作的发展,以仲裁工作的发展作为衡量检验学习实践活动成效的重要标准,要充分利用学习实践活动的成果推动仲裁工作,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以优异的学习成果促进贵阳市“走科学发展路、建生态文明市”的目标顺利实现。
二OO九年三月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