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搜索
  • 通知
当前位置:
首页
>
法规
>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村民建房用地管理若干规定》的决定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村民建房用地管理若干规定》的决定

分享
颁发单位:北京市人民政府 时效性:现行有效 颁发时间:2020-07-30 实施时间:2020-07-30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章

  
北京市人民政府令


  
第294号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村民建房用地管理若干规定〉的决定》已经2020年7月21日市人民政府第7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市长 陈吉宁
  2020年7月30日


  

  北京市人民政府决定废止《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村民建房用地管理若干规定》(1989年12月16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39号令发布,根据1997年12月31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12号令第一次修改,根据2007年11月23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200号令第二次修改)。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在线咨询律师

一对一服务
一对一服务
一对一专业解答咨询
服务保障
服务保障
平台律师均经过三重认证
高效解答
高效解答
快速咨询,快速响应
平台监督
平台监督
平台全程监督律师办案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