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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部关于废止《司法部、建设部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的通知

司法部关于废止《司法部、建设部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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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发单位:司法部 时效性:现行有效 颁发时间:2016-07-05 实施时间:2016-07-05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司法部关于废止《司法部、建设部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的通知


司发通〔2016〕6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司法局: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的规定,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监督全国不动产登记工作。《司法部、建设部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司公通字[1991]117号)已不再适用,经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现决定予以废止,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不再执行。

司法部
  2016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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