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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对浙工商法[1995]25号请示的答复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对浙工商法[1995]25号请示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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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发单位: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时效性:现行有效 颁发时间:1995-10-10 实施时间:1995-10-10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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