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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关于人保慈善基金会更名为中国人保公益慈善基金会的批复

民政部关于人保慈善基金会更名为中国人保公益慈善基金会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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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发单位:民政部 时效性:现行有效 颁发时间:2014-04-04 实施时间:2014-04-04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民政部关于人保慈善基金会更名为中国人保公益慈善基金会的批复
  (民函〔2014〕93号)

  人保慈善基金会:

  你基金会关于更名为中国人保公益慈善基金会的申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根据《基金会管理条例》,决定准予你基金会更名为中国人保公益慈善基金会。

  你基金会更名后,应当严格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依照我部核准的章程开展活动,自觉接受业务主管单位、登记管理机关以及有关部门的指导和监督管理,为促进我国公益慈善事业的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民政部
  2014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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