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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关于增补藏南地区公开使用地名(第五批)的公告

民政部关于增补藏南地区公开使用地名(第五批)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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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发单位:其它 时效性:现行有效 颁发时间:2025-05-11 实施时间:2025-05-11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民政部公告


第580号


关于增补藏南地区公开使用地名(第五批)的公告


  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的有关规定,我部会同有关部门对我国藏南地区部分地名进行了标准化处理。现正式公布第五批增补藏南地区公开使用地名(共27个)。

  附件:1.增补藏南地区公开使用地名(第五批)

  2.增补藏南地区公开使用地名(第五批)分布图

民 政 部
  2025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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