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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律师协会关于举办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培训班预报名的通知

山东省律师协会关于举办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培训班预报名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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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发单位:山东省律师协会 时效性:现行有效 颁发时间:2011-09-30 实施时间:2011-09-30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山东省律师协会关于举办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培训班预报名的通知


各市律师协会:
  山东省律师协会婚姻家庭业务委员会与教育培训委员会,定于2011年10月16日,在枣庄(具体地点在山东省律师协会网站另行通知)举办主题为“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及婚姻家庭纠纷审判实务”的培训班。本次培训班的主讲人及演讲题目为:
  1、王芳:大成律师集团北京总部高级合伙人,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学士、北京大学民商法硕士。主要兼职:全国律师协会民事委员会婚姻家庭法论坛副主任、中国法学会婚姻家庭研究会理事、全国律协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建议稿课题组组长、中央电视台《法律讲堂》长期讲师等。
  主讲: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理解与适用;
  2、赵军蒙: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
  主讲:婚姻家庭纠纷审判实务。
  为便于组织安排,请有意参加的律师向所在市律师协会预报名。请各市律协将律师预报名情况(姓名、性别、所在律所、联系电话)于10月10日之前汇总后,以电子版方式报省律协婚姻家庭业务委员会秘书长潘文娟律师,电话:0632-5117732,电子邮箱:pwj966@163.com。
  培训期间不统一安排食宿,食宿费用自理。

山东省律师协会 
二〇一一年九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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