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搜索
  • 通知
当前位置:
首页
>
法规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防止倾倒废物及其他物质污染海洋的公约》1996年议定书〉污水污泥修正案》的决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防止倾倒废物及其他物质污染海洋的公约》1996年议定书〉污水污泥修正案》的决定

分享
颁发单位:其它 时效性:现行有效 颁发时间:2024-11-08 实施时间:2024-11-08 效力级别:工作文件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
  《〈《防止倾倒废物及其他物质污染海洋的公约》
  1996年议定书〉污水污泥修正案》的决定


(2024年11月8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定:批准2022年10月7日由《防止倾倒废物及其他物质污染海洋的公约》第四十四次缔约方会议暨《〈防止倾倒废物及其他物质污染海洋的公约〉1996年议定书》第十七次缔约方会议在伦敦通过的《〈《防止倾倒废物及其他物质污染海洋的公约》1996年议定书〉污水污泥修正案》(以下简称《污水污泥修正案》)。同时声明: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另行通知前,《污水污泥修正案》暂不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

在线咨询律师

一对一服务
一对一服务
一对一专业解答咨询
服务保障
服务保障
平台律师均经过三重认证
高效解答
高效解答
快速咨询,快速响应
平台监督
平台监督
平台全程监督律师办案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