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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申请保外就医的程序是什么的相关内容知识,希望可以为您提供帮助。
一、申请保外就医的程序是什么
1、由所在分监区全体警察评议通过,报监区审核。 2、监区同意后,填写《病残鉴定委托书》送鉴定医院进行鉴定,由鉴定医师填写《病残鉴定书》,再送报监狱刑罚执行科进行初审。 3、刑罚执行科组织刑罚执行委员会进行合议,认为符合条件的,填写《罪犯暂予监外执行审查合议审批表》 4、
二、申请保外就医的程序是什么
1、由所在分监区全体警察评议通过,报监区审核。 2、监区同意后,填写《病残鉴定委托书》送鉴定医院进行鉴定,由鉴定医师填写《病残鉴定书》,再送报监狱刑罚执行科进行初审。 3、刑罚执行科组织刑罚执行委员会进行合议,认为符合条件的,填写《罪犯暂予监外执行审查合议审批表》 4、
三、申请保外就医的情况有哪些
申请保外就医的情况,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
四、申请保外就医的情况有哪些
申请保外就医的情况,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
五、申请监外执行的程序是什么
申请监外执行的程序如下:1、交付执行前,由法院直接决定;2、交付执行后,监狱、看守所提出暂予监外执行的书面意见;3、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4、对罪犯实施监外执行措施。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第五款规定,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