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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交通事故认定书复议期限的相关内容知识,希望可以为您提供帮助。
一、交通事故认定书复议期限
交通事故认定书复议期限是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申请,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
二、交通事故认定书复议期限
交通事故认定书复议期限是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申请,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
三、交通事故认定书复议期限是怎样的
交通事故认定书不能复议只能复核,复核期限为3天。对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可以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而且复核以一次为限。申请复核的时候要明确请求以及理由和主要证据。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
四、交通事故认定书复议期限是怎样的
交通事故认定书不能复议只能复核,复核期限为3天。对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可以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而且复核以一次为限。申请复核的时候要明确请求以及理由和主要证据。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
五、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复议期限
根据新交通法的规定,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的只能提出复核申请,不能申请复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22条规定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认定,可以在接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后15日内提出。 复核是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时的一种救济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