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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可指定管辖的情形有哪些的相关内容知识,希望可以为您提供帮助。
一、可指定管辖的情形有哪些
可指定管辖的情形有:1、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由于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的;2、人民法院之间因管辖权发生争议,争议双方协商解决不了的。这两种情形都是由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指定管辖,是指裁定管辖的一种。上级法院以裁定的方式将某一案件交由某一下级法院受理。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三
二、可指定管辖的情形有哪些
可指定管辖的情形有:1、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由于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的;2、人民法院之间因管辖权发生争议,争议双方协商解决不了的。这两种情形都是由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指定管辖,是指裁定管辖的一种。上级法院以裁定的方式将某一案件交由某一下级法院受理。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三
三、指定辩护的情形都有哪些
指定辩护的情形包括:1、被告人是盲、聋、哑或者未成年人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2、被告人在开庭审理时是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的;3、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本人及其近
四、指定辩护的情形都有哪些
指定辩护的情形包括:1、被告人是盲、聋、哑或者未成年人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2、被告人在开庭审理时是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的;3、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本人及其近
五、指定辩护的适用情形
指定辩护的适用情形: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