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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办理房屋权属变更登记应提交什么材料的相关内容知识,希望可以为您提供帮助。
一、办理房屋权属变更登记应提交什么材料
办理房屋权属变更登记应提交以下材料:房屋权属变更登记申请表;身份证、户口本、婚姻状况证明;购房合同、购房发票、房屋核档证明、完税证明;其他房屋登记机构认为有必要提供的材料。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 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登记申请书
二、办理房屋权属变更登记应提交什么材料
办理房屋权属变更登记应提交以下材料:房屋权属变更登记申请表;身份证、户口本、婚姻状况证明;购房合同、购房发票、房屋核档证明、完税证明;其他房屋登记机构认为有必要提供的材料。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 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登记申请书
三、办理房屋权属变更登记应提交哪些材料
办理房屋权属变更登记应提交的材料有:房屋权属变更登记申请书、双方身份证件、婚姻证明、房屋权属证书、购房合同、购房发票、房屋平面图、房产完税凭证等。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 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
四、办理房屋权属变更登记应提交哪些材料
办理房屋权属变更登记应提交的材料有:房屋权属变更登记申请书、双方身份证件、婚姻证明、房屋权属证书、购房合同、购房发票、房屋平面图、房产完税凭证等。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 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
五、办理房屋权属变更登记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办理房屋权属变更登记需要提交的材料有:房屋权属变更登记申请书、双方身份证件、婚姻证明、房屋权属证书、购房合同、购房发票、房屋平面图、房产完税凭证等。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 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代理人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