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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国有企业渎职罪的主体与客体的相关内容知识,希望可以为您提供帮助。
一、国有企业渎职罪的主体与客体
国有企业渎职罪的主体是国有企业的工作人员,其他主体不构成本罪。国有企业渎职罪的客体是国有企业财产权益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国有企业的工作人员渎职必然会使国有企业的正常活动遭到破坏,使国家和人民利益受到损害从而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八条第一款规
二、国有企业渎职罪的主体与客体
国有企业渎职罪的主体是国有企业的工作人员,其他主体不构成本罪。国有企业渎职罪的客体是国有企业财产权益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国有企业的工作人员渎职必然会使国有企业的正常活动遭到破坏,使国家和人民利益受到损害从而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八条第一款规
三、国有企业渎职罪的成立条件是什么
国有企业渎职罪的成立条件:1、客体是国有公司、企业财产权益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2、客观上表现为国有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造成国有公司、企业破产或严重亏损,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等行为。3、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4、主观
四、国有企业渎职罪的犯罪构成有哪些
我国刑法目前没有规定国有企业渎职罪,国有企业渎职行为可能涉嫌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本罪的构成要件如下:犯罪主体为特殊主体限为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直接主管人员;主观上为故意;客体上侵犯了国有财产的管理制度;客观方面实施了签订履行合同中,因严重不负责任被诈骗,致使国家利益遭受
五、国有企业渎职罪的成立条件是什么
国有企业渎职罪的成立条件如下:1、国有企业渎职罪的主体限于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2、主观方面只能是出于间接故意或过失;3、侵害的客体是国有企业财产权益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4、客观方面即严重不负责任或滥用职权,造成国有企业破产或严重亏损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