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听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合同法中的特殊时效是什么的相关内容知识,希望可以为您提供帮助。
一、合同法中的特殊时效是什么
合同法已废止,《民法典》中的特殊时效是: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四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
二、合同法中的特殊时效是什么
合同法已废止,《民法典》中的特殊时效是: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四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
三、合同法中的特殊时效是什么意思
合同法已失效,民法典中的特殊时效是:1、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受害人年满十八周岁之日起计算;2、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四年;3、民法典中的其他特殊时效规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四、合同法中有特殊时效的规定吗
合同法已废止,民法典中有特殊时效的规定。民法典第五百九十四条规定,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四年。普通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
五、合同法中的提存是什么
提存是指由于债权人的原因使债务人难以履行债务,而债务人通过将标的物或者将拍卖、变卖标的物所得的价款交给提存机关而消灭其债务的一种制度。提存的行为人是债务人。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难以履行债务的,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一)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