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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有预售证烂尾谁负责的相关内容知识,希望可以为您提供帮助。
一、有预售证烂尾谁负责
有预售证烂尾还是由开发商负责。购房者可以先到工商行政部门查询房屋是否刊出。如已合法刊出,购房者可凭工商部门出具的开发商合法刊出证明,以及商品房销售合同原件、个人身份证等材料,到房管部门办理房产证。开发商因为楼房“烂尾”无法交房,可以要求解除合同,购房者可以要求开发商给与其补偿款。
二、有预售证烂尾谁负责
有预售证烂尾应由开发商负责。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的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因不可抗力或者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原因,需延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及时告知买
三、有预售证烂尾谁负责
有预售证烂尾应由开发商负责。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的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因不可抗力或者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原因,需延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及时告知买
四、有预售证烂尾谁的责任
有预售证烂尾是开发商的责任。房屋已建成的可以继续履约,购房人应当及时转移房屋所有权;房屋未建成的购房人已付清全部价款的可以要求破产管理人转移房屋所有权,并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变更房屋登记,购房人未付清全部价款的破产管理人有权决定继续履行或解除合同。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十二条清
五、有预售证烂尾谁的责任
有预售证烂尾是开发商的责任。房屋已建成的可以继续履约,购房人应当及时转移房屋所有权;房屋未建成的购房人已付清全部价款的可以要求破产管理人转移房屋所有权,并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变更房屋登记,购房人未付清全部价款的破产管理人有权决定继续履行或解除合同。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十二条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