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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需哪些材料的相关内容知识,希望可以为您提供帮助。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需哪些材料
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需要的材料有:双方当事人已签字或盖章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商品房预售合同签约证明和预售登记申请书;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原件;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原件及复印件;买受人身份证明。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国家实行土地使用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所需材料有哪些
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所需材料有:商品房权属登记申请书、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发票、商品房初始登记证、商品房平面图、申请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副本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商品房契税完税凭证、契税减免审批表等。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 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
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所需材料有哪些
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所需材料有:商品房权属登记申请书、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发票、商品房初始登记证、商品房平面图、申请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副本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商品房契税完税凭证、契税减免审批表等。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 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
四、商品房买卖合同公证的材料
商品房买卖合同公证需要的材料:1、商品房交易当事人身份证明及资格证明;2、申请公证的文书;3、申请公证的事项证明材料及其他相关补充材料。法律依据:《公证程序规则》第十八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法人的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
五、商品房买卖合同公证的材料
商品房买卖合同公证需要的材料:1、商品房交易当事人身份证明及资格证明;2、申请公证的文书;3、申请公证的事项证明材料及其他相关补充材料。法律依据:《公证程序规则》第十八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法人的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