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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争取监护权的父母必读的法律常识有哪些的相关内容知识,希望可以为您提供帮助。
一、争取监护权的父母必读的法律常识有哪些
争取监护权的父母必读的法律常识其中之一: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
二、能否更改父母的监护权
在一定情形下能更改父母的监护权,具体有: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十六条 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
三、监护权转移的方式有哪些
监护权转移的方式有:1、法定转移。根据《民法典》第二十七条,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2、遗嘱指定监护人。根据第二十九条,被监护人的父母担任监护人的
四、监护权转移的方式有哪些
监护权转移的方式有:1、法定转移,例如,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依法由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等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2、意定转移,例如,被监护人的父母担任监护人的,可以通过遗嘱指定监护人;3、监护权转移的其他方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五、监护权变更的情形有哪些
监护权变更的情形有:(一)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行为的;(二)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并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的。根据《民法典》第三十六条规定,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