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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农村自建房过户给子女的相关内容知识,希望可以为您提供帮助。
一、农村自建房过户给子女
农村自建房过户给子女需要双方共同携带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的复印件以及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书,村委会证明及村委对现土地使用者的资格审查意见等有关证明文件、材料向村民居委会提出申请。只要农村自建房经过确权,进行不动产权登记,子女是本村农业户籍,均可进行过户。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条例》第十
二、农村自建房过户给子女需准备什么材料
农村自建房过户给子女需准备的材料有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书、村委会证明及村委会对现土地使用者的资格审查意见等有关证明文件与材料。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 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代理人身
三、农村自建房过户给子女需准备哪些材料
农村自建房过户给子女需准备的材料有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书、村委会证明及村委会对现土地使用者的资格审查意见等有关证明文件与材料。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五条 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公场所申请不动产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将申请登记事项
四、农村自建房过户给子女需准备什么材料
农村自建房过户给子女需准备的材料有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书、村委会证明及村委会对现土地使用者的资格审查意见等有关证明文件与材料。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 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代理人身
五、农村自建房过户给子女需准备哪些材料
农村自建房过户给子女需准备的材料有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书、村委会证明及村委会对现土地使用者的资格审查意见等有关证明文件与材料。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五条 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公场所申请不动产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将申请登记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