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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合同法第七十四条明显不合理的低价如何解释的相关内容知识,希望可以为您提供帮助。
一、合同法第七十四条明显不合理的低价如何解释
合同法现在已经失效,第七十四条已经被《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九条取代,其中的明显不合理的低价是指转让价格达不到交易时交易地的指导价或者市场交易价的百分之七十。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九条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
二、合同法第七十四条是什么
合同法已经失效,合同法第七十四条被《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九条取代,规定如果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高价受让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而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九条
三、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内容是什么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的内容如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
四、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内容是什么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的内容如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
五、合同法108条预期违约的解释
预期违约的解释:预期违约是指合同的履行期限还未届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的义务,并且该当事人无正当的理由的。而对于一方预期违约的行为,另一方可以依法行使合同的解除权。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