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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业主委员会成立程序的相关内容知识,希望可以为您提供帮助。
一、业主委员会成立程序
业主五名以上联名向该小区所在的居民委员会,提出筹备业主大会书面申请。通知建设单位或物业公司,在五日内将其掌握的业主列表、地址、联系方式等资料报居民委员会。并由居委会交筹备组,筹备组十日内确认并公示业主身份,业主人数以及所有的专有部分面积,筹备小组组织业主自荐。并产生业主委员会
二、成立业主委员会的程序
成立业主委员会的程序如下:1、小区十分之一以上的业主签名,发起成立业主大会的倡议。同时发信邀请政府办指导自己小区成立业主大会。2、组建成立业主大会的筹备组。3、起草业主委员会章程,决定业主大会成立的时间和业主委员会的组成人数。4、将成立业主委员会的相关资料,书面发给每个业主。5、
三、业主委员会成立条件及程序
业主委员会成立条件有三种:小区入住率达到50%以上的;小区首批物业交付满2年入住率超过30%的;小区首批物业交付满3年的。成立程序由五名以上业主提出筹备业主大会书面申请并由居委会交筹备组,筹备小组组织业主自荐,产生业主委员会候选人,召开大会,记录选票并审议表决章程,管理规约,点票
四、业主委员会成立条件及程序
业主委员会成立条件有三种:小区入住率达到50%以上的;小区首批物业交付满2年入住率超过30%的;小区首批物业交付满3年的。成立程序由五名以上业主提出筹备业主大会书面申请并由居委会交筹备组,筹备小组组织业主自荐,产生业主委员会候选人,召开大会,记录选票并审议表决章程,管理规约,点票
五、业主委员会成立条件
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条件如下:1、入住率达到50%以上的:2、首批物业交付满2年,并且入住率超过30%的;3、首批物业交付满3年的。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十条规定同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应当在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