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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交管部门对交通事故的调解期限规定的相关内容知识,希望可以为您提供帮助。
一、交管部门对交通事故的调解期限规定
交管部门对交通事故的调解期限一般是十日,不同的情况起算时间不同:1、造成人员死亡的,从规定的办理丧葬事宜时间结束之日起开始;2、造成人员受伤的,从治疗终结之日起开始;3、因伤致残的,从定残之日起开始;4、造成财产损失的,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二、交管部门对交通事故的调解期限规定
交管部门对交通事故的调解期限一般是十日,不同的情况起算时间不同:1、造成人员死亡的,从规定的办理丧葬事宜时间结束之日起开始;2、造成人员受伤的,从治疗终结之日起开始;3、因伤致残的,从定残之日起开始;4、造成财产损失的,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三、交管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期限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九十条第三款的规定,交管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期限为十日,自调解开始之日起计算。交管部门应在上述期限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终结书。《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经调解达成协议的
四、交管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期限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九十条第三款的规定,交管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期限为十日,自调解开始之日起计算。交管部门应在上述期限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终结书。《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经调解达成协议的
五、交管部门对交通事故的调解期限有什么规定
交管部门对交通事故的调解期限有如下规定:交通事故双方共同请求调解的,应当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维持复核结论之日起十日内申请。达成调解的还应当签署调解书。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第二十五条当事人共同请求调解的,交通警察应当当场进行调解,并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记录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