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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破产和解管理人由谁承担的相关内容知识,希望可以为您提供帮助。
一、破产和解管理人由谁承担
破产和解管理人,即清算组,清算组原则上由公司的股东、董事担任。清算组在清算期间不得进行与清算无关的业务。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不得担任管理人。法律依据:《企业破产法》第二十四条管理人可以由有关部门、机构的人员组成的清算组或者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
二、破产和解管理人由谁承担
破产和解管理人,即清算组,清算组原则上由公司的股东、董事担任。清算组在清算期间不得进行与清算无关的业务。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不得担任管理人。法律依据:《企业破产法》第二十四条管理人可以由有关部门、机构的人员组成的清算组或者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
三、破产和解由谁提出
破产和解由债务人提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债务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
四、破产和解由谁提出
破产和解由债务人提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债务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
五、遗产管理人由谁担任
遗产管理人担任主体是:首先可以由遗嘱人确定,没有遗嘱执行人的,继承人应当及时推选遗产管理人;继承人未推选的,由继承人共同担任遗产管理人;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均放弃继承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担任遗产管理人。对遗产管理人的确定有争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