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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裁员不能裁减哪些人员的相关内容知识,希望可以为您提供帮助。
一、裁员不能裁减哪些人员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裁员不能裁减以下人员:(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二、裁员不能裁减哪些人员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裁员不能裁减以下人员:(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限内的;
三、裁员不能裁减哪些人员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裁员不能裁减以下人员:(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限内的;
四、裁员不能裁减哪些人员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裁员不能裁减以下人员:(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五、哪些人员不能延长上班时间
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不能延长上班时间。《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六条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