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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没有过户的房产转让纠纷如何解决的相关内容知识,希望可以为您提供帮助。
一、没有过户的房产转让纠纷如何解决
没有过户的房产转让纠纷解决如下:我国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房屋作为不动产以物权登记为准,没有过户的房产尚未发生物权变动的效力,但当事人可以凭房屋买卖合同对房屋依法主张债权。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
二、没有过户的房产转让纠纷如何解决
没有过户的房产转让纠纷解决如下:我国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房屋作为不动产以物权登记为准,没有过户的房产尚未发生物权变动的效力,但当事人可以凭房屋买卖合同对房屋依法主张债权。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
三、房产转让过户的材料需要哪些
房产转让过户的材料需要房屋产权证、购房合同、购房发票、房屋初始登记证、平面图;房屋产权人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房产减免审批表、完税凭证。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 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
四、房产转让过户的材料需要哪些
房产转让过户的材料需要房屋产权证、购房合同、购房发票、房屋初始登记证、平面图;房屋产权人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房产减免审批表、完税凭证。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 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
五、集体土地建房的转让房产过户需要什么资料
集体土地建房的转让房产过户需要的资料有:房屋转移登记申请表、集体土地建房批准文件、村委会书面意见、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完税凭证、房屋平面图等。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 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代理人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