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听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破产财产范围具体有哪些的相关内容知识,希望可以为您提供帮助。
一、破产财产范围具体有哪些
破产财产范围有这些:1、宣告破产时,破产企业经营管理的全部财产;2、已作为担保物的价款超过其所担保的债务数额的;3、破产企业在破产宣告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所取得的财产;4、应当由破产企业行使的其他财产权利,包括在破产程序结束时尚未到期的、应由破产企业将来行使的财产请求权等。法律依据
二、破产财产范围具体有哪些
破产财产范围有这些:1、宣告破产时,破产企业经营管理的全部财产;2、已作为担保物的价款超过其所担保的债务数额的;3、破产企业在破产宣告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所取得的财产;4、应当由破产企业行使的其他财产权利,包括在破产程序结束时尚未到期的、应由破产企业将来行使的财产请求权等。法律依据
三、破产财产范围有哪些
破产财产范围:宣告破产时经营管理的全部财产;破产企业在破产宣告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取得的财产;应当由破产企业行使的其他财产权利。破产财产,是指破产宣告后,依法可供债权人清偿分配的破产企业的财产。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十四条破产财产由下列财产
四、破产财产范围有哪些
破产财产范围:宣告破产时经营管理的全部财产;破产企业在破产宣告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取得的财产;应当由破产企业行使的其他财产权利。破产财产,是指破产宣告后,依法可供债权人清偿分配的破产企业的财产。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十四条破产财产由下列财产
五、破产财产的范围有哪些
破产财产的范围为破产申请受理时属于债务人的全部财产,以及破产申请受理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债务人取得的财产,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六个月内,债务人对个别债权人进行清偿的,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三十条破产申请受理时属于债务人的全部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