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陕西西安。小杰(化名)反映,7月17日,他82岁的姥爷在西安冶金医院住院时,被护士输错药后去世。小杰称,护士进入病房后,将一名癌症患者的药错输给他姥爷,随后又更换了药品。据家属称,该药品属于肾功能衰竭的患者禁用的药。是护工发现了老人所输的药上面署名不是该老人,喊了护士换了药。小杰表示,事发后家属多次要求转院,院方并未重视,紧急情况下家属自己进行转院,转院途中姥爷意外去世。小杰提供与院方的对话录音显示,院方称对此事确有责任。
小杰说,希望医院有道歉态度。8月1日,联系该医院,工作人员表示周一由院办回复此事。
如果确实如小杰所说,这属于医疗事故的程度了。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或者发现医疗过失行为,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或者减轻对患者身体健康的损害,防止损害扩大。而该医院并未采取措施挽救,对给老人输错药一事丝毫不予重视。目前,事情正在进一步的处理当中饭,希望院方能给家属一个交代。
院方应承担什么责任呢?如何赔偿呢?
6条律师点评
0
0
0
0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