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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孜州首例“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宣判

甘孜州首例“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宣判

甘孜州首例“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宣判

近日,封面新闻记者从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一起案件,泸定法院刑事审判团队公开宣判了甘孜州第一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法院依法对被告人林某某科以刑罚。最终,被告人林某某因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没收扣押在案的作案工具手机两部。

*声明:律师点评仅代表律师观点,严禁转载!
律师点评 6条律师点评
董顺军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简称帮信罪,依法严惩
张伟
一定要与违法犯罪做斗争
赵亚东
网络非法外之地,网上行为也应受法律约束。
师本领
斩断网络诈骗犯罪的黑手。
龚永青
依法判决
刘爱萍
依法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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